2月8日,资本邦了解到,中融信托昨日发布临时管理报告称,由于华夏幸福提供的债务重组条件违背了《债务重组计划》和债务化解工作的原则,且债务重组条件仍存在较大的风险。为了保护委托人的利益,作为受托人中融信托暂时无法代表本信托计划加入华夏幸福债委会,或代表本信托计划接受华夏幸福目前的债务重组方案、签署《债务重组协议》。
“对于应收账款违反承诺的行为,若后续仍无转变,作为受托人中融信托也将代表本信托计划采取坚决行动。”中融信托还表示,具体情况以信托计划信息披露为准。在该事项的处理中,公司将尽职尽责为履行受托人义务,最大限度保障投资人权益。
据业内人士透露,自去年11月份开始,中融信托代表投资人曾与华夏幸福的多轮沟通谈判中,但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据悉,争议焦点主要在于信托计划展期期间的具体支付情况及质押应收账款的回款事项。
此前于2021年2月份,华夏幸福发布公告承认债务逾期问题,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发生债务逾期涉及的本息金额为52.55亿元,涉及银行贷款、信托贷款等债务形式,未涉及债券、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中融信托在内的诸多信托公司的相关信托计划因此陆续出现违约,其中,仅中融信托旗下两只违约产品本息累计便高达11.2亿元。
同年10月,华夏幸福与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举行全体债权人大会,并于会后公布最新化解债务方案。
针对中融信托暂不接受债务重组方案一事,今日,华夏幸福对外回应表示,目前公司已经与中融信托进行多轮协商,正在对协议具体内容做进一步详细沟通。公司将继续坚持“不逃废债”的基本原则,严格执行《债务重组计划》,推动债务重组协议签署等工作,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争取早日化解华夏幸福债务风险。(邹文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