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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主播披着打赏外衣真诈骗 多方净化网络直播空间生态

时间:2022-02-22 14:38:04       来源:浙江工人日报

采用“剧本杀”虚构“人设”,以“美女主播”为诱饵,开展引流、PK、奔现、打赏的一条龙“服务”,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而被骗取财物,把直播变成了“直骗”。日前,省检察院发布的一起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给沉迷于观看直播的广大网民敲响了警钟。

2019年6月至2020年1月间,林某龙成立厦门某传播文化有限公司,下设总监、艺人经理、艺人助理、主播等岗位。除两名女性主播外,其他人员多为男性。艺人助理负责冒充女主播身份在婚恋网站上添加被害人为微信好友,与被害人聊天,并让被害人下载注册“美岁直播”APP看主播直播、刷礼物。艺人助理骗取被害人首次充值后,由艺人经理接续与被害人聊天,如被害人提出见面,则通过安排女主播与被害人语音、视频、见面等方式继续骗取被害人信任,再通过虚构刷礼物、冲榜单、完成PK任务后会和被害人奔现等理由,诱使被害人充值打赏。短短半年时间,林某龙等人就按照这套“操作”,从2000余名被害人手里骗取了总计324.9万余元资金。

2020年8月,平湖市人民检察院以林某龙等34人涉嫌诈骗罪向平湖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1年1月,平湖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分处林某龙等人有期徒刑十三年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四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之所以将这起案件作为一起典型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予以公布,主要是因为随着互联网传播模式不断发展,观看直播成为很多人闲暇时的一种娱乐方式,而“直播打赏”也被越来越多人追捧。

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应公安机关邀请,平湖市检察院于第一时间提前介入,从打赏理由真伪、犯罪行为因果关系、主观目的三个层面深入分析,准确认定行为性质。

检察机关在案件审查过程中,通过梳理“礼物”明细、业绩情况、工资单、考勤表、通讯录等证据,发现另有多名工作点总监、主播涉嫌犯罪;后通过全面审查涉案人员之间聊天记录等,构建证据锁链,最终立案监督9人,其中5人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至一年不等。

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平湖市检察院对本案的办理,为打击网络直播型诈骗提供了有益借鉴。检察官提醒社会公众要以健康心态参与网络直播互动,切不可抱着“猎奇”“猎艳”等不良心态,以免落入违法犯罪分子精心编织的“陷阱”。如发现被骗,及时报警。同时,网络平台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加大对直播行为的常态化排查和技术管控,强化各平台之间的信息共享,对列入“黑名单”的主播实施严格联动管理,净化网络直播空间生态。

标签: 假主播披着打赏外衣真诈骗 网络直播空间生态 业绩情况 虚构刷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