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通报全省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情况:全省公检法机关联合发力全链条打击初显成效,2021年全年电信网络诈骗立案6.5万起、损失38.97亿元,诈骗犯罪多发态势得到初步遏制。
“雷霆”打击,挂牌督办,多发态势初步遏制
2021年,全省公安机关组织3次“钱潮”系列打击行动,开展“断卡”“断流”“长城”、百日会战等系列专项行动,对案损百万、千万以上及有较大影响的案件,由属地公安机关“一把手”任专案组组长挂牌督办,重点打击幕后组织者、出资人、策划者,全年百万以上案件破案率达90.87%。全省共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6.5万起、损失38.97亿元,分别同比下降31.26%、14.1%;抓获犯罪嫌疑人5.08万人、破获省内案件1.71万起,分别同比上升149.26%、31.06%,实现“两升两降”的工作目标,电信网络诈骗多发态势得到初步遏制。
2019年至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911件8978人,起诉6568件19463人。2020年10月开展“断卡”行动以来,突出对职业“贩卡”和行业“内鬼”的惩治力度,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共批准逮捕3172人,起诉11048人。
“尽管防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因我省是互联网大省,触网群体多,而诈骗手段不断更新升级变种,群众防骗意识薄弱,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仍然处在高位运行。”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政委冯蒋龙介绍。
据审判数据统计,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全省法院共受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一审案件6568件,审结6437件,共判决被告人19322人。审判实践显示,近年来,全省各地审结的电诈及关联犯罪案件数量总体处于上升趋势。2020年,全省法院受理电信网络诈骗一审案件同比上升29.66%,2021年同比上升16.88%,增速趋缓。同时,从公安侦查立案的数据来看,2021年已出现上升拐点,发案数、案损额实现“双下降”,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数量也将进一步升中企稳。
信息倒卖交易产业化,管理模式企业化,洗钱团队专业化,诈骗类型多样化
审判数据显示,目前,保健品销售、博彩、中奖等类型的诈骗案件数量有回升趋势,虚假投资平台以及与电商运营相关的诈骗案件数量上升较快,2020年、2021年同比分别增长12.9%、30.4%。此外,低价购物诈骗、网络贷款诈骗甚至“杀猪盘”诈骗等手段恶劣的诈骗仍不时发生。绝大部分案件系共同犯罪,呈现明显的产业化特征。不仅上游信息倒卖交易产业化,管理模式企业化,洗钱团队也逐渐专业化。
分析公安数据,投资诈骗、刷单刷信誉、购物消费、贷款诈骗、冒充电商客服诈骗是主要诈骗类型,共占总量的四分之三。其中,投资类诈骗案损量特别巨大,其发案量占总量的五分之一,但涉案金额却占总金额的一半以上。从引流方式上看,微信、QQ等社交软件仍然是主要引流渠道,但抖音、小红书、KEEP、知乎等生活类软件平台被引流黑灰产渗透加剧,派发广告、派送礼物入群等线下“地推”引流不断增多。从作案手法上看,吸引受害人到“博彩网站”等类似投资平台进行“刷单”,成为刷单刷信誉类诈骗新的主流作案手段。此外,还演变出“虚假色情服务+刷单”“网络游戏产品虚假交易+冒充公检法”“虚假购物服务+杀猪盘”等复合型新骗术。
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公检法机关协同推进源头治理
会上,公检法机关对健全完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治理体系,需要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坚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形成了明确共识。
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孙公幸表示,下阶段全省各级法院将跨境犯罪作为“重中之重”严厉惩处,突出打击“两卡”犯罪重点,加大对前端犯罪的查处力度,严惩擅自读取、滥用用户信息等犯罪行为,依法打击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转账洗钱、技术平台、引流推广、人员招募、偷越国(边)境等服务的组织和人员,坚决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助链、利益链,实现全方位、全链条打击。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末端打击和源头治理并重,通过检察建议等形式,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省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应建廷说。
全省公安机关则将继续布局全省96110反诈专线一张网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形成省、市、县、派出所四级统一外呼工作,将大数据思维深度应用于预警反制工作,完善预警劝阻工作机制,建立省、市、县三级预警信息汇聚、分发、研判、反馈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