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云南省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新闻发布会,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负责人解读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张岩松介绍,4月1日,是对小微企业进行增值税留抵退税的第一天,整个工作都在有序有效地进行。全国今年新的政策退税减税总量约2.5万亿元,其中主要的措施是增值税留抵退税,规模约1.5万亿元。
推动“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不折不扣落实
张岩松介绍,财政部近期下达云南省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专项资金186.92亿元。省财政厅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细化相关管理办法,同时,严格按照财政部的时限要求,186.92亿元已经全部分解下达到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省级财政一分不留,支持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郭顺民介绍,4月1日是第31个全国税收宣传月的启动之日,今年税收宣传月的主题是“税收优惠促发展惠企利民向未来”,省税务局策划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的税收宣传活动,推动“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不折不扣落实。
减税降费
主要聚焦四个方面
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以及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6个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其存量留抵税额,分别于2022年4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前,集中退还微型、小型、中型、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通过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新购置价值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折旧为3年的可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促进制造业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投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聚焦小微企业助企发展。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将地方“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大到全部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执行至2024年底。由地方结合实际情况和宏观调控需要,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依法出台税费减免等有力措施,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经营压力,稳就业、稳预期。
聚焦鼓励企业研发创新。继续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力度,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创新。通过放宽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条件、延续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执行期限等,进一步支持创业创新发展。
聚焦支持困难行业纾困和民生保障。延续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暂停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预缴增值税,免征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支持困难行业纾困发展。
聚焦社会民生服务。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问答
享受留抵退税政策需要满足4个条件
问:满足什么样的条件才可以享受留抵退税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段雨澜:能够享受留抵退税政策的企业,需要满足4个条件,分别是:1.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2.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4.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问:今年是否会有相关降低社保成本的政策?降低企业社保成本是否会造成基金收支的压力?财政部门作为基金管理的部门有哪些应对措施呢?
省财政厅副厅长邹宁:今年将实施以下的降低企业社保成本的政策:一是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二是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政策的比例从60%提高到90%。三是在确保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基金备付能力达到24个月以上的失业保险统筹地区,可以对当地餐饮、零售以及旅游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政策,只要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申请,经审批按规定给予缓缴,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在降低企业社保成本的同时,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导致社保基金收入的减少,省财政厅与相关部门同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做好资金保障。二是提高统筹层次。目前云南省已经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下一步,还要稳步推进失业保险等险种的省级统筹,不断提高基金的共济保障能力。三是做好基金管理。强化社保待遇审核拨付机制,优化拨付程序,确保云南省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同时,加强基金管理,杜绝“跑冒滴漏”。从目前运行的情况看,云南省各项社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问:国家授权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六税两费”,云南是怎样落实这个政策的?
张岩松: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授权地方人民政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地方“六税两费”,即资源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六项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两项费。这次与2019年到2021年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半征收“六税两费”的政策相比,政策享受的范围扩大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中的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云南省按照国家规定最高的上限,按50%的幅度来减征小微企业缴纳的地方“六税两费”,省财政厅和省税务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政策执行时限是从今年的1月1日到2024年的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缴纳的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按50%征收。实施这项税收优惠政策,预计云南省有135.31万小微企业受益,其中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105.82万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中的小型微利企业29.14万户,个体工商户0.35万户,切实降低小微企业的负担,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在这方面,省财政也将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支持16个州(市)和129个县(市、区)落实这项减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