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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云南公布11个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典型案例

时间:2022-04-08 14:39:05       来源:都市时报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深入推进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公布了11个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典型案例,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正规合法旅行社,主动抵制“不合理低价游”产品,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保健品及食品店未经许可

组织旅游活动被处罚

本次曝光的案例中,云南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情况下,通过网络平台,伪造印章,冒用其他旅行社的名义开展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被处以罚款100000元行政处罚。该公司实际负责人钱某因伪造公司印章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保健品店、食品店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在本次曝光案例中有3个,主要涉及临沧市某保健按摩器材店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情况下,以邀请老年消费者参观公司总部等名义,组织老年消费者参加“重庆、湖北6日游”等旅游活动,被处以罚款20000元行政处罚。保山某保健食品店组织77名会员参加“善洲林场1日游”活动并收取费用,保山某食品店以参观陕西某县羊奶粉生产基地为由向会员宣传“西安兵马俑、华清池等7天游”旅游产品,并招徕组织10名会员参团旅游,两家食品店均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分别被处以罚款10000元行政处罚,责任人被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红河州弥勒市某培训学校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情况下,组织51名学生到昆明石林冰雪世界、石海温泉游玩,并通过微信朋友圈招徕94名学生参加“阳光书苑·励行北京城”夏令营活动,被处以罚款26000元行政处罚。曲靖某旅行社在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后,仍违规开展旅行社业务,处以没收违法所得3000元,并处以罚款20000元行政处罚。原昆明博某旅行社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杨某,冒用知名旅行社与游客朱某2人签订“昆明大理丽江5晚6天”旅游合同,并使用昆明博某旅行社有限公司的名义开展旅行社经营活动,被处以罚款100000元行政处罚。

个人未经许可从事旅行社业务被处以行政罚款

个人假冒旅行社或未经许可从事旅行社业务,在本次曝光案例中有4个,具体为赵某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某旅行社保险平台账号,冒用该旅行社名义开展“昆明—大理”线路旅游活动,并购买保险200余份,被处以罚款60000元行政处罚。腾冲的杨某在未取得旅游业务经营许可情况下,违规接待“昆明—瑞丽—腾冲—大理”等多个团队地接旅游活动,被处以罚款20000元行政处罚。西双版纳州的曹某在未取得旅行社经营许可情况下,违规开展“版纳植物园、傣族园1日游”旅游活动,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40元,并处以罚款10000元行政处罚。昆明的向某未取得旅游业务经营许可,组织接待28名游客参加“暖冬版纳10日游”旅游活动,被处以罚款100000元行政处罚。

今年,云南相继出台了《云南省关于支持文旅行业纾困帮扶措施》《关于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加快旅游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措施通过对旅行社及演艺企业给予帮扶、发放文旅消费券、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云南人游云南”、开展自驾游送油券、鼓励旅行社企业在经营许可范围内多元化发展、鼓励旅行社积极参与服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务出行、鼓励各类旅游主体积极“引客入滇”等方式,对旅游行业给予帮扶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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