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职业病诊断鉴定收费,省发展和改革委、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做出回复,省级鉴定机构为2500元/例,州(市)级鉴定机构为2000元/例。
据了解,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依法对职业病诊断争议〔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有异议或对州(市)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进行技术鉴定时,向申请鉴定的当事人所在单位收取的职业病诊断鉴定费收费标准为:省级鉴定机构2500元/例,州(市)级鉴定机构2000元/例。收费标准包括专家评审、鉴定场地租用、资料复印、信件邮寄、日常管理等费用。
职业病诊断鉴定费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单位应自觉接受价格、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中,确需到现场调查核实的,所聘专家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差旅费标准,由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另行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