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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服务中小企业,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作用,证监会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高质量建设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
《指导意见》旨在推动地方政府高度重视专板建设,加大组织协调、数据共享、政策资源整合和支持力度;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建立完善适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特点的服务和产品体系,通过与新三板等其他层次资本市场的有机衔接,使企业更快进入资本市场;同时通过专板建设推动各方转变对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认识,进一步明确其功能定位,切实从省内经济发展和企业实际出发,按照场外市场逻辑探索发展路径,补齐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结构性短板。
《指导意见》明确专板建设目标为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通过整合各方资源,逐步建立起符合场外市场特点和优质中小企业需求的基础服务体系、综合金融服务体系和上市规范培育体系,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功能作用发挥,提升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