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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11月30日电 信用中国网站近日披露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深圳联合医学检验实验室因混管初筛阳性结果未及时上报被批评警告。
处罚信息显示,2022年10月24日,深圳联合医学检验实验室未按照《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和《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新冠病毒检测工作专班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有关工作的通知》中的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混管初筛阳性结果未及时上报。
对此,深圳市南山区卫生健康局对深圳联合医学检验实验室通报批评并警告。
此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曾于7月对该实验室罚款9408元,原因为价格(含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显示,深圳联合医学检验实验室于2021年7月22日成立,注册资本为1000万人民币,法人为郭永超。(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