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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12月7日讯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网站显示,广西北部湾银行旗下3家分支机构分别被罚,罚金合计135万元。
具体来看,广西北部湾银行柳州分行因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被国家外汇管理局柳州市中心支局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广西北部湾银行凭祥友谊大道支行因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崇左市中心支局处罚款7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821.27元。广西北部湾银行钦州分行因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被国家外汇管理局钦州市中心支局没收违法所得65491.20元,并处罚款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