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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理论上讲,到2035年,(我国)社会财富储备能否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第三支柱的‘家庭财富’储备将举足轻重,使命非常艰巨。”
12月11日,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在外滩金融峰会“中国养老金融改革与产业布局”圆桌会议上说道。
外滩金融峰会“中国养老金融改革与产业布局”圆桌会议外滩金融峰会“中国养老金融改革与产业布局”圆桌会议
会上,郑秉文将“公共养老金”界定为第一支柱强制性的基本养老保险,“私人养老金”为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二者之和,第二支柱是职业养老金,第三支柱是个人养老金。“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作为‘家庭财富’,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社会财富储备的重要组成部分。”
他表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养老金财富管理大约经历了三个阶段:1986-2003年,1986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试点,这个阶段是养老金财富预算制管理阶段;2004-2021年,这个阶段是养老金财富“市场化管理”的起步阶段;从2022年开始养老金财富的市场化管理进入崭新的阶段,其特点“一是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落地了;二是三支柱养老金的架构完善了;三是‘主权财富’和‘家庭财富’共同发展的条件具备了;四是第三支柱的建立为大力发展养老金家庭财富创造了条件,大众养老金新阶段来到了。”
“第三支柱发展前景广阔,从目前发展结构来看,我国第一、第二支柱占养老金总规模比重分布为58%和40%,第三支柱规模占比不到2%。”博时基金董事长江向阳在圆桌会议上说道。“我们看到今年以来一系列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重要政策相继出台,例如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的发布,和36个先行城市正式启动个人养老金试点等,进一步推动了第三支柱健康快速发展。我们认为,公募基金在第三支柱的发展中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江向阳认为,第三支柱仍然面临投资者认知不足、资金来源有限和产品单一的问题,需要全行业构筑一个更优化的第三支柱发展生态来解决。“公募基金可以从深化投研、优化服务、促进生态等多个方面,服务第三支柱的高质量发展。”
长江养老拟任总经理王海峰提出,保险业具有独特的风险保障功能,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的身故赔偿和失能护理赔付等非投资功能,能够充分发挥“保底+保障”的双重优势,提供具有清晰的投资风格且具有稳健收益的产品。他指出,保险业正面临着更加激烈的混业竞争,个人养老金制度推出后,银行业的先发优势明显,商业银行囊括了账户开设、产品代销和业务咨询等多项功能,保险和基金更多扮演了产品发行的角色。“在全球资本市场动荡加剧和长端利率下行的情况下,如何进一步优化大类资产配置和投资策略,通过金融创新获取更加优质高收益的资产,为个人养老金带来更具竞争力的长期投资回报,也是未来将面临的挑战。”
王海峰表示,个人养老金制度的落地,向社会释放了“养老不能只靠社保,也需要靠多层次积累”的明确信号。“随着人们关注度的提高、制度认识的加深和客户基数的增加,个人养老金业务未来充满了想象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