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新经纬 李自曼
(资料图)
近日,全国首例由投资者保护机构代位向公司董监高追偿的案件,正式裁定。在上海金融法院的主持调解下,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长虹与公司达成和解,张长虹同意支付公司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中,向相关投资人赔付3.35亿元。
有保险业内人士认为,此案之后或进一步推动董责险市场需求高涨。
2022年超300家公司公告购买董责险
上述案件一出,再次引发保险行业对董责险的关注。
董责险是“董监高责任险”的一种,是主要面向上市公司董事的职业保险。
北京联合大学管理学院金融系教师杨泽云对中新经纬表示,董责险自2002年引入中国以来,一直是雷声大雨点小,其主要原因就在于中国的董监高民事赔偿责任体系不完善,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情况几乎没有。
杨泽云进一步表示,近年来发生的董监高赔偿案例必然会推进董责险的快速发展。首先,2020年新实施的《证券法》不仅加大了对投资者的保护,也加大了对董监高人员的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其次,近年来,中国有不少公司在海外市场上市,要遵循海外相关法律法规,一旦发生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事故,也需要进行赔偿。此外,近年来发生的几起董监高赔偿案例暴露了董监高的巨额责任风险。这些促使中国的董责险有了爆发式的增长。当然,要让所有公司的董监高都投保,还需要一个过程。
据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王民及其团队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董责险市场报告(2023)》(下称《报告》)不完全统计,2022年共有337家公司公告购买董责险,远超2021年的248家和2020年的113家。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2月初,武汉东湖高新区发布相关政策推动科创金融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专门新增了关于董责险保费补贴的条款,保费补贴比例高达80%。通过财政补贴引导、鼓励上市公司投保董监高责任险,激励董监高更好履职尽责,完善公司治理。
上海瀛泰(临港新片区)律师事务所主任翁冠星对中新经纬表示,董责险未来有可能会成为上市公司的标配。不过,在落地过程中或面临理赔困难、投保义务人主体不明确的问题。此外,在英美等国家,董事赔偿险的普及是与极端高额的董事责任损害赔偿相关联,而国内上市公司和董监高的赔偿金额相对较小,使得董监高没有动力去购买高额保险。
在业内看来,中国董责险的投保率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据光大证券非银团队测算,中国董责险若能在2030年达到85%的覆盖率水平,则2021年至2030年董责险保费共计可收入76.2亿元。
董责险不是万灵药 财务造假、职务侵占均不保
中新经纬查阅资料发现,目前承保董责险的保险公司主要为国内大型保险公司如平安产险、太保产险、人保财险以及外资保险公司如美亚财险、华泰财险、苏黎世财险等。此前出险的企业中,相关董责险保单由“共保体”共同承担赔付的,也曾出现国任财险、前海财险、锦泰财险等中小险企的身影。
据《报告》显示,在所有购买董责险的A股上市公司中,保单限额最常选择的是5000万元,其次是1亿元,相较于2021年,2022年选择1亿元保单限额的公司数量明显增多;年度最低保单限额为350万人民币,最高保单限额为4000万美元(约2.6亿人民币)。
一位保险公司业务经理告诉中新经纬,保险公司会根据上市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治理水平、此前投保情况等多方面因素来测算其投保董责险的保单价格,风险水平高的公司,费率相对较高。保险公司在设置董责险费率时基本实施“一司一价”。目前董责险的费率较前两年大幅提升,2022年最高达到2%,此前费率多徘徊在7‰左右。
不过,董责险一旦出险,赔付金额相对较高,可以为企业转移一部分风险。根据安联此前发布的全球企业及特殊风险报告显示,董责险因被保险人违反职责平均需赔付100万美元以上。
那么,上市公司购买了董责险就无后顾之忧了吗?
安联全球企业及特殊风险报告表明,董责险索赔案件无论是驳回或是解决都将更为缓慢,这意味着诉讼时间更长、抗辩费用更多、和解金期望值更高。例如,2011至2016年间,美国证券集体诉讼案件平均耗时3-6年,抗辩费用平均为1000万美元左右,最高可达1亿美元。
翁冠星告诉中新经纬,通常情况下,故意行为,包括财务造假、招股说明书虚假陈述、职务侵占或者违反竞业禁止等行为所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通常情况下并不包含在董事责任险里面。
独立国际策略研究员陈佳对中新经纬表示,董责险既不是万能险,更不是万灵药。从金融市场机制设计角度分析,董责险理论上是一种事前威慑与事后处理合约机制。董责险事件表面上是企业高管层在治理层面发生的各种问题,本质上是整个市场与企业在公司战略执行与个人职业发展层面深层次矛盾的体现。如果不从源头治理,将企业合规发展与个人依法作为有机融合起来,那么一旦个人利益与组织利益出现冲突、企业利益与国家利益存在取舍,发生风险事件就往往成为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