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向两家科创板上市公司下发拟终止股票上市事先告知书。
4月21日晚,中国证监会对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紫晶”,688086)、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泽达”,688555)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两公司存在欺诈发行等重大违法行为,已触及重大违法退市标准。上交所表示,当日启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流程,向两公司发出拟终止股票上市事先告知书,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终止上市决定。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对“首恶”作出顶格处理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的事实,*ST紫晶、*ST泽达均实施了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行为,极大扰乱了资本市场秩序与行业生态。证监会对公司及“关键少数”予以严惩,作出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并统筹推进行政、民事、刑事立体追责。
上交所表示,贯彻“零容忍”要求,依规尽速对两公司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坚决将其从科创板市场清退,并同步作出纪律处分决定,对控股股东、董事长等“首恶”作出公开认定终身不适合担任董监高的顶格处理。
“科创板设立之初,即明确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强化发行人对信息披露的诚信义务和法律责任,严厉打击欺诈发行、虚假陈述等违法行为,严格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制度,切实提高违法违规行为成本。”对于*ST紫晶、*ST泽达这类欺诈发行上市公司,上交所表示,一经查实即予以严惩,彰显了监管机构依法全面从严监管、严厉打击证券违法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立场和决心,也切实维护了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初心。
上交所强调,将持之以恒守好科创板“入口”质量关,强化信息披露监管,推动各方归位尽责,对构成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的上市公司依法坚决终止上市,保障科创板长期健康有序发展。
“加快推进*ST紫晶、*ST泽达的退市流程”
目前,*ST紫晶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中信建投公告称,如*ST紫晶被中国证监会认定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而受到行政处罚,同意公司与其他中介机构共同出资10亿元设立紫晶存储事件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用于先行赔付适格投资者的投资损失,并向证监会申请适用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
此外,上海金融法院已经收到*ST泽达普通代表人诉讼起诉材料。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发布公告,表示将密切关注诉讼进展,如上海金融法院后续受理并裁定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发布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
“这两类机制都是保护投资者、震慑违法行为人的重要举措。上交所将立足自身职责,为上述投资者保护措施提供技术支持和监管服务,全力保障相关工作推进,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上交所指出。
下一步,上交所表示将切实担起退市实施主体责任,依规加快推进*ST紫晶、*ST泽达的退市流程。在作出退市决定后,两公司股票将进入15个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随后即予以摘牌。根据上市规则,两公司股票因欺诈发行退市后不得申请重新上市。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两公司股票行将摘牌的退市进程和交易风险,审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