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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5月16日讯(记者 顾凡)因2019年年报虚增研发费用1050万元,康缘药业及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尹洪刚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昨日晚间,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康缘药业”600557.SH)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尹洪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康缘药业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公司2019年研发费用确认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6号)第十二条、第三十四条规定,导致2019年年报虚增研发费用1050万元,占当期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1.82%,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规定。
公告称,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尹洪刚未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号)第三条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康缘药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2021年10月10日,康缘药业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尹洪刚递交辞职报告。尹洪刚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辞任后将不在康缘担任任何职务。尹洪刚从2015年起担任康缘药业财务总监。2020年康缘药业年报显示,尹洪刚上述四个职务的任职终止期是2022年12月,还没到任期就“中途离场”。
康缘药业是一家集中药研发、生产、贸易为一体的大型中药企业,其总部位于江苏连云港市,2002年9月在上交所主板上市。
数据显示,2022年康缘药业实现营收43.51亿元,同比上升19.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4亿元,同比上升35.54%。
今年一季度,康缘药业实现营收13.52亿元,同比增长25.39%;归母净利润1.41亿元,同比增长28.6%,归母净利润增速已经连续六个季度维持在28%至51%的高增长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