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国多所高校提出“彻底清理学术不端问题论文存量”。澎湃新闻注意到,科技部办公厅此前已于4月27日印发“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
据北京建筑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网站6月7日消息,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和统一部署,北京建筑大学进行为期一个月(2023年6月)的自查清理,要求落实二级单位主体责任,彻底清理学术不端问题论文存量,遏制增量。
北京建筑大学提出,各二级单位自查清理对象为,2018年1月1日以来,师生以北京建筑大学作为署名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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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网站6月6日消息,杭州师大科研处5月22日发布通知称:按照浙江省科技厅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在学校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自查清理对象为:2018年1月1日以来,师生以杭州师范大学作为署名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特别是纳入了人事考核或领取了科研业绩奖励的论文。
杭州师大科研处表示,要落实各二级单位主体责任,彻底清理学术不端问题论文存量,遏制增量。
据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科技处网站6月2日消息,按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自查清理的时间范围是“2018年1月1日以来”,目标是压实各学院(中心、部)和有关部门管理权责,彻底清理学术不端问题论文存量,坚决遏制增量风险。
此外,浙江宁波大学、四川西华师范大学、贵州遵义医科大学等近期也在通知中提出,要彻底清理学术不端问题论文存量,遏制增量。另有辽宁大学、南方医科大学等高校近期分别提出,“进一步削减学术不端问题论文存量,着力遏制增量”,“削减学术不端问题论文存量,着力遏制增量”。
澎湃新闻注意到,山西运城市科学技术局和广东理工学院科技处等单位近期转发的《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显示,科技部办公厅该通知已于4月27日印发。
科技部办公厅在通知中表示,按照有关工作部署,在部属高校、中央级科技机构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清理专项工作的基础上,决定在地方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开展为期3个月的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通过自查清理,压实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削减学术不端问题论文存量,着力遏制增量,引导科研人员强化科研诚信意识坚守科研诚信底线,推动形成良好科研生态。
科技部办公厅提出,要组织地方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单位的科研人员对2018年1月1日以来发表的学术论文开展学术不端问题自查和无实质学术贡献挂名清理。已完成查处的论文可不纳入范围。对符合自查清理范围的论文要逐一自查,重点核查以下几个方面:(1)论文是否存在抄袭、剽窃、重复发表情况;(2)论文是否存在伪造通讯作者(邮箱、单位)、伪造或操纵同行评议等情况;(3)论文的图片、数据等是否存在伪造、编造、篡改,以及一图多用、选择性使用等情况;(4)署名作者是否真实参与相关研究和论文写作,是否存在买卖、代写、代投论文情况;(5)实验研究数据是否为作者真实开展研究所得,是否存在未真实开展研究而购买实验研究数据情况;(6)论文署名作者是否对论文未作出实质性学术贡献,存在挂名现象。
科技部办公厅表示,对自查清理发现存在问题的,科研人员要及时报告本单位并采取勘误、撤稿等补救措施。对符合《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从轻处理情节的可依规从轻处理;对隐瞒不报或虚假报告的,应按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第三十五条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开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