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读者向“辽沈帮帮帮”提问,“我户籍不是沈阳的,我是朝阳人,已经在沈阳交了4年社保,我爱人工作在朝阳。我俩已经在沈阳买房子,但是还没有交房,目前手里有全款购房发票。我俩想办理沈阳户口,都需要带什么东西去哪里办理呢?”
接到读者求助后,“辽沈帮帮帮”记者向沈阳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支队咨询了解到,在沈购房并取得合法房屋手续的(含普通住宅、商业网点、公寓、写字间等),可在沈阳市落户。
具体的申请条件:在沈购房并取得合法房屋手续的(含普通住宅、商业网点、公寓、写字间等)产权人或权利人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共有产权人或共有权利人享受同等权利。
办理落户所需的办理材料: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供购房备案合同、购房发票、完税证明)。
群众准备手续齐全后,可到属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直接受理,即到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