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公租房制度即将迎来全新变革。日前,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昆明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从房源管理、准入管理、租赁管理、退出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明确提出,申请人年满18周岁,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所申请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所在的县(市)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在本市未享受其他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可以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
说起公租房,昆明人都不陌生。自2005年以来,昆明市共筹集、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约43万套,统建公租房分配约13.74万套,约136万名群众的住房困难状况得到改善。过去5年,全市共分配公共租赁住房14.4万套,让43.2万名困难群众搬进了新居。这说明昆明的公租房保障制度已经成为解决城市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问题的重要途径。
当下,受疫情影响,中国经济虽率先恢复,但仍需拉动内需以使经济加速良性发展。从今年开始,为吸引更多人到昆就业发展、投资创业,昆明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推进中国(昆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实施“春城大学生创业行动”,新增、升级新型创业创新孵化服务园区5个,开展“每年10万大学生留(回)昆计划”。对于涌进城市的青年新就业人员和新市民,如何让他们能够稳定留下来、待得住,就显得非常重要。
早在今年5月,昆明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昆明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已经明确,按照使用对象和使用功能,保障性租赁住房分为宿舍型和住宅型两类,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供应,纳入全市统一分配管理。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企业职工分配。
实施方案中首次关于“新市民、青年人”的表述,说到了这些城市新就业人群的心坎上。新市民、青年人群体,主要包括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这些群体的收入水平不算低,但很难在大城市实现买房梦,而他们之前因为户籍、收入等原因,被排除在既有保障房机制之外。事实上,他们超出了公租房的收入限制,却又距离买下产权房很远。保障性租赁住房正好弥补了这个空白,能解决这个群体的阶段性住房难题。
本次昆明的实施细则,很多规定温暖人心。比如,规定租金不得超过市场价的85%,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原则上不少于1年、不超过3年,收取租金数额不得超过3个月、收取押金数额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此外,为优化昆明市营商环境,保障性租赁住房可优先面向在昆大中型企业职工供应,企业可通过团租方式统一为职工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
一个城市中,青年人有希望,城市才有未来。让新市民、青年人住有所居、居有所安,并从制度方面加以保障,不仅可以保持城市的活力,更能让城市具有持久发展的动力。昆明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出炉,能让新市民、青年们安定下来,体面地住房,直到有能力购房为止。这既能避免大规模动用全局的货币政策、避免大幅扩张经济总杠杆,从中长期来看,又将有利于释放潜在需求、缓解人口净流入大的城市的住房和房价压力,可谓一举多得。
但也要看到,“住进去”只是新生活的开始,如何把保障性租赁住房这个“保障”的内涵从公共延伸到公平、公正、公开,让所有住户住得安心、住得幸福,是考验租后管理水平的重要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