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市惠安长新—赤湖110千伏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在市水利局审批窗口当场办结,这是今年以来市水利局推行告知承诺制当场予以办结的第4个水保方案审批事项。
据悉,根据水利部“放管服”改革精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报告表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形式要件,申请人愿意承诺的,水利部门即予以当场审批。实施告知承诺制后,事项审批时限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变成即办,水利部门不再组织技术审查,进一步压缩了审批环节,大大提升审批速度。今年以来,我市各级水利部门已通过告知承诺制审批335件水保方案。
近年来,泉州市水利部门积极践行“放管服”改革精神,在高频办理事项“水保方案审批”领域不断推出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除了实行告知承诺制外,还重点推进水保方案区域评估制度的落实,出台《泉州市水利局关于推进泉州市开发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工作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在全省率先配套制定了《泉州市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编制技术要点》,有力指导我市水保区域评估制度的开展,全市累计已有11个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等实行了水保区域评估。实行区域评估后,入驻园区项目原则仅需备案,无需再进行水保方案审批,为企业入驻节约时间和成本。同时,参照水利部在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推行告知承诺制的做法,如未开展区域评估的,我市各级开发区入驻项目水保方案也实行承诺制,进一步简化审批。与此同时,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水土保持工作力度不减、实效不打折扣。
下一步,结合泉州市正在开展的行政审批“局长走流程”活动,市水利局还将在申请材料、技术评审环节、审批时限等方面持续推出简化优化举措,不断化解审批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助力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