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桂林12月31日讯(记者 蒋尧)12月31日,桂林市象山区召开“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城区 为建设美丽象山凝聚力量”新闻发布会,介绍象山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有关情况。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获悉,2021年11月22日,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发布了《关于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拟命名名单的公示》,象山区入围“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这是象山区继2014年被命名为第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区之后,再次入围这项荣誉。
据悉,象山区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及民族团结进步作为“一把手”工程,不断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持党建引领,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纳入党委议事日程、纳入部门常规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纳入督查巡察、纳入财政预算,与日常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全面形成区委统筹、部门联动、上下协同的工作格局。落实少数民族干部培养机制,全区少数民族干部占比12.6%,少数民族行政领导干部占少数民族行政干部的53.3%。
象山区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活动,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宣传,构筑强大的舆论阵地,凝聚更广大共识。结合“壮族三月三”“开斋节”等活动,广泛开展山歌擂台赛、民族服饰秀、民俗百工展等群众性文化活动。积极搭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载体,率先在全市打造46个“漓水象山”党建品牌工作室,建成街道民族活动中心1个、社区团结之家8个、校园民族文化馆1个、流动少数民族人口服务管理联络站5个、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党支部2个、民族事务咨询服务窗口29个,成立起一批社区诗社、民乐队、书画社,让各族群众之间交往交流交融有了阵地和桥头堡。积极改善少数民族聚居区生活环境,先后筹资3000余万元改造少数民族群众集中居住的无物业小区17个,提升少数民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一系列的创新举措,大大提升了民生福祉,让民族团结意识进一步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