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 廖艳明)为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结合柳州市实际,于2月22日对外发布了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工作通知。
通知明确:1.以购房事由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时间须与所购住房本次交易前的历次产权人以购房事由提取公积金的时间间隔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2.若是以共同购房形式购买住房,与配偶、子女、双方父母共同购房的,以上人员可以该次购房事由申请提取公积金,与其他人共同购房的,仅限共同购房人中的一方,按照第1款规定以该次购房事由提取公积金;3.与配偶进行住房买卖交易,并以此为由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予受理。
据工作人员介绍,通知的出台,是为了加强对潜在套取住房公积金风险的防范。在柳州,曾有一套较小面积房产,竟然一年内被买卖9次,每次购房人提取公积金后又卖给另一人提取。中间,有中介机构或个人按提取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中介费”。购房人甚至未实地查看过房屋,更谈不上居住,违反了购买“自住住房”才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
住房公积金是互助性资金,资金积累有利于支持职工贷款购房、改善住房条件。上述行为,不仅造成了公积金的资金风险,影响了公积金的管理秩序,也损害了广大缴存职工的利益,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此外,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还调整了部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借款申请人通过一手房买卖交易形式购买住房,并使用自有资金(未办理按揭贷款)付清全部房款的,中心不再受理其就该笔住房消费提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而近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逾期情况时有发生,部分原因为所购住房由于种种原因无法按时交付。为避免房地产开发风险转化为住房公积金个贷风险,并最终损害购房职工利益,该委员会将联合住建部门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防控联动机制,根据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建设进度等情况,在个贷投放节点上实施差别化调节:对重点监管资金管理规范、经营状况健康的项目,仍按原规定节点结合轮候制放款;对于预售资金不按规定集中、使用的项目,结合轮候制实行封顶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