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公布的《云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实施节能减排10项重点工程,到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以上,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
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等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为5.16万吨、0.33万吨、1.28万吨、0.83万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稳步提升,确保如期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
持续推进铁路、公路、航道、港口、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绿色低碳改造。到2025年,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含网约车)领域新能源汽车占比分别达到72%、35%。
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加快建设完善生活垃圾焚烧、建筑垃圾及餐厨垃圾等处理设施。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左右,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能力比重达到65%左右,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