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清廉村(居)”,能为乡村振兴绘就廉洁底色,注入廉洁动力。为此,云南省深入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班子清廉、干部清正,推动建强清廉有为的基层组织战斗堡垒;监督下沉,紧盯小微权力运行,织密制度笼子;引导群众参与监督,参与建设“清廉村(居)”,让清廉之风吹进千家万户,为乡村振兴凝聚力量。
行走在“清风栈道”上,体验傣家廉洁文化;围坐在“清风广场”榕树下,聆听当地勤廉故事;走进“清风农家”,感受傣族人的家风家训;参观“清风传习馆”,听村民回忆傣家过往生活……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沙河乡允俸村那京村民小组独具傣家风情特色的廉洁文化,如清风徐来,沁人心脾。
素有“金链子花盛开的傣寨”美誉的那京,是一个傣族聚居的自然村,曾经因交通不便而发展滞后。村民们近年在党组织带领下自力更生,成功创建国家3A级景区,现在这个“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傣家村寨日渐红火。2021年以来,那京围绕“清廉村(居)”建设,将勤廉典型、传统文化中的廉洁因素融入廉洁文化建设,建成具有浓郁“廉味”的乡村旅游景点。“清风廉旅”模式也带动了那京其他产业发展,为乡村振兴注入了“廉动力”。
乡村振兴,廉洁先行。
在去年探索基础上,云南省纪委监委今年3月起着力打造“清廉云南”升级版,深入推进“清廉村(居)”建设正是工作重点之一。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指导,推动建强基层组织战斗堡垒,建成一批“清廉村(居)”示范点;强化监督,严防村务变“村雾”,调动群众参与“清廉村(居)”建设的积极性,深化基层治理,提高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号召力和引领力,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压实责任,建强基层战斗堡垒
牟定县凤屯镇龙丰村,伴随搅拌机轰鸣声,村里正在铺设污水管道。村民们积极投工投劳,搬运水管,期待早日完工。
以前,像这样的项目很难进村,更别提落地。龙丰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金国涛介绍,龙丰村共有12个村民小组11个自然村,项目难进、工作难开展的村组曾占一半。为什么?村组干部不理事,村委会班子“拖、等、慢”。
金国涛举了个例子。两年前,在镇里帮助下,该村引入一家企业搞蔬菜种植。因经营不善,该企业一年后拖欠土地租金和村民工资30万元左右。村民们多次反映,邀请村组干部与企业协商解决问题,村里却一拖再拖。正是由于不作为、慢作为、懒作为,村组干部逐渐失去群众信任,说话没人听、干事没人跟。
村子要发展,必须建强基层组织战斗堡垒。围绕培树“清廉书记、清廉班子、清廉组织、清廉家庭”的目标,结合换届,牟定县委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指导选优配强村(居)“两委”班子。同时,该县通过组织村党员干部列席乡镇党政班子会、聆听“清风讲堂”、参与交叉检查、向县纪委“述责述廉”等举措,不断提升村(居)干部特别是基层党组织“一把手”的政治能力、责任意识、廉洁意识和履职水平。
此次换届后,新上任的金国涛带领“换血”后的村“两委”班子,不到半个月就解决了村民关心的地租和工资问题,引进了新企业。
“把村民关心的涉及切身利益的事公开说、明白晒,让村民知道我们在干什么,矛盾少了,村‘两委’的公信力高了,工作开展就容易了。”金国涛说。
聚焦班子清廉、干部清正,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建强清廉有为的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为深入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锻造作风优良、能力过硬、群众认可的党员干部队伍,提高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号召力和引领力。
让村组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得成事,还要廉洁干事。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扛起“清廉村(居)”建设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统筹调度组织部门以及农业农村、财政、民政等职能部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题共答,推进“清廉村(居)”建设融入村(居)基层党建、民主法治、生态文明、乡村振兴、基层治理。
全省各地加强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定期组织理论学习、谈心谈话,开展心理咨询、心理辅导,掌握班子成员思想动态;建立健全村组干部管理办法,考核考评办法、奖惩办法,落实村(居)委会干部离任审计制度。为让村(居)“一把手”切实发挥“领头雁”作用,该省还推行村(居)“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推行村(居)“一把手”三不直接分管制度、末位表态制度,建立村(居)“一把手”清廉考评机制,对村(居)“一把手”进行提级监督。
公开透明,规范小微权力运行
规范农村小微权力运行,是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一个重要着力点。但是,基层小微权力数量多、种类杂,怎样保证在正确轨道上运行?
照单干事、照单监督,省时省心。
今年以来,昌宁县纪委监委探索建立“一单一图三提醒”模式的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列出10类38项小微权力清单,并绘制小微权力流程图,实行乡(镇)党委政府对村干部特别是村(居)“一把手”事前普遍提醒谈话、事中专项提醒谈话、事后纠错提醒谈话的“三提醒”谈话制度,打通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最后一公里”。
锚定村务清爽的建设目标,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推动监督下沉,紧盯小微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压实各级各部门监管,着力打造“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权利有保障、用权受约束”的清爽干事氛围。
制度过硬,才能让小微权力入笼、基层监督入轨。
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规范小微权力运行为切口,扎紧制度笼子,围绕严格执行村党组织领导下民主决策的“四议两公开”制度,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小微权力”运行等,扎实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纪委监委开展村(居)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工作,将监督触角延伸至“神经末梢”,盯紧村(居)“一把手”,扎牢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篱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戛洒镇将村(居)小微权力精准划分为权力规范类16项和便民服务类“20+N”项,其中“N”为各村(居)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的条款,给小微权力运行加上制度的框框。
想要管好权、看好钱,实现干部清白、群众明白,健全制约有效、监督有力的机制尤为重要。
结合数字乡村建设,云南各地将大数据信息建设融入“清廉村(居)”建设,创新“互联网+”模式,开发村(居)事务阳光监督平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等数字智能应用程序,推进小微权力线上运行,实现民生资金发放、惠民利民政策落实情况一键查询。建立村民微信群、村(居)公众号,常态化公开村(居)“三务”,让群众关注的农村集体事项从幕后走向台前。在安宁市,居民通过微信小程序便能查询社区“三务”公开情况和便民服务信息。在凤庆县,被誉为“滇红第一村”的安石村,茶叶产业兴旺,经济发展迅速。为方便村民为村庄发展建言献策,畅通监督渠道,村里开设了“为民村级微信群”。
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纷纷开展以“小”见严纠“四风”、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问题和农村集体“三资”提级监督等专项行动,上下联动,以“清”促“治”。各地通过提级办理村(居)“一把手”违纪问题等措施,严肃查处村干部违规插手或承接工程项目、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群众监督,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下面,我公布本月社区财务流水账,请全体居民监督。”罗平县罗雄街道西关社区一月一次的公开“唱账”会上,社区干部将社区财务收支情况,一笔笔向党员、居民代表公开,与会人员可就社区大小事项、工程项目、非生产性开支等问题,向社区干部发问。
“对有异议的账目,经办人当场作出说明后,由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再次表决,表决通不过的一律不得入账。”西关社区居委会负责人介绍,社区还用“语音+图片”形式将账目公示从公示栏“搬”进居民微信群,让不在场的居民也能及时了解。
建设“清廉村(居)”,离不开群众的力量。
云南省把深入推进“清廉村(居)”建设作为优化基层治理的抓手,引导群众参与监督、参与建设,激发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让乡村风清气正景美民富,乡村治理规范有效,做到乡村振兴、清廉建设人人参与,美丽乡村家家受益。临沧市纪委监委聘请民情信息员,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干部作风建设等,及时掌握廉情信息,发现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昆明市、楚雄彝族自治州等地从退休干部、退伍军人以及普通党员群众等不同群体中选聘监察联络员、廉情信息监督员、乡村振兴项目廉洁评估员等,保障党员群众参与有渠道、管理有资格、表达有人听、监督有办法。
“‘清廉村(居)’建设千条万条,群众参与是头一条。”云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深入推进“清廉村(居)”建设中,全省各地从引导群众参与监督入手,让村民共同参与村级事务,建立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同时,深化廉洁文化建设,注重培育基层廉洁文化建设示范点,打造具有辨识度的清廉文化品牌,营造崇廉尚洁的浓厚社会氛围。
地处边境的勐海县,多民族聚居,红色资源丰富。该县用活本地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发掘勤廉典型,结合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建设清风墙、廉洁路、廉政书屋、清风亭、警示教育点等,不断激活乡村“清廉细胞”,让清廉因子扎根乡土、深入人心。
嵩明县是古滇名士、医药学家兰茂的家乡。兰茂正直、清廉、律己的操守,一直激励着这里的人们。嵩明县深入挖掘当地传统文化、名人乡贤故事、家规家训中蕴含的清廉因素,开展富有地域特色的廉洁教育,积极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人心齐了,村风正了,干群关系好起来了,发展自然就跟上了。”云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将不断推动“清廉村(居)”建设走深走实,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清廉村(居)”建设的积极性,让清廉之风吹进千家万户,为乡村振兴凝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