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营商环境监督渠道,拉长监督链条,提高监督质效,鲁甸县纪委监委近期从全县范围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群众代表和新闻媒体人员中选聘了20名营商环境特派监督员,开展相关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一份聘书,既是一种信任,更是一种责任。”在收到鲁甸县纪委监委颁发的营商环境特派监督员聘书时,20名特派监督员表示,将严格落实特派监督员的职能职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及时发现项目工程中的廉政风险点,为营商环境提升献良策谋良方。
据介绍,特派监督员主要针对鲁甸县社会资本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单项工程项目实行全流程跟踪监督。重点盯紧工程质量、资金安全、设备材料采购、设计变更、监理履职情况5个关键环节中的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不正之风,以及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等廉政风险点开展监督。同时将广泛收集并反馈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以及社会各界对该县营商环境提升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及措施。
鲁甸县纪委监委针对监督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清单式管理,整改销号后及时督促行业部门建章立制,并聚焦项目廉政风险点和部门“庸懒散”“推拖绕”“管卡压”,采取开展专项整治、廉政谈话、集中警示教育等方式,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鲁甸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特派监督员监督作用的有效发挥,能够及时发现、传递企业发展中的“痛点”“难点”“堵点”,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提升服务水平,推进政府职能和作风转变,加快构建规范透明的政务服务体系,发挥好政企沟通桥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