瞄准建设创新型云南的发展目标,近年来云南省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激发科技创新活力。
统计显示,我省去年共实施174个重点科技项目,高新技术企业数增长21%,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全国排名提升4位。
作为欠发达省份,云南科技“基础弱”“底子薄”的现实还未根本改变。省财政厅、省科技厅于今年6月联合制定发布了《云南省财政支持“十四五”科技创新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有目标、有重点地为创新型云南建设提供财政保障和支撑。
重心:
发力关键领域和发展重点
《若干措施》的一大亮点,是既突出“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又涵盖了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实施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八大工程任务,通过财政力量强化产业、民生和生态等重点领域的科技创新供给。
产业兴则经济兴,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将为发展打造新动能。《若干措施》聚焦工业高新技术产业、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生物医药产业及民生与生态文明等经济社会重点产业和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加大财政引导和投入。
聚焦科技赋能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也是关键一环。支持乡村产业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打造科技创新示范县和示范村、支持科技人员服务乡村振兴三大举措,以财政和科技的力量为乡村振兴涂抹上“亮色”。
构筑:
创新平台建设和科技人才团队培引
重大创新平台是领先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我省重大创新平台不多不强等问题,《若干措施》明确对云南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分别给予不超过5亿元、1000万元和5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运行绩效优良的创新平台给予补助,对省自主建设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采取“一事一议”给予支持。
功以才成,业由才广,创新发展关键在人。《若干措施》提出以若干经费资助和资金支持,促进高质量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支持院士及其团队承担重大科技项目,构筑创新人才高地。
畅通:
创新型市场主体培引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创新型市场主体是技术创新的主力军,激发其活力并畅通成果转换通道,才能带动创新与经济发展“同频共振”。
《若干措施》提出加快实施高新技术企业“三倍增”行动计划,支持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双创”载体孵化、创新创业大赛遴选、创新券兑付等多元化方式培引创新型市场主体。
畅通科技成果转换通道,对符合要求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应用示范等活动和形成的产品给予补助。同时加大科技金融结合,对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发生的贷款利息、担保费、保险费及风险损失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
聚合:
汇集资源建设区域性科技创新中心
云南辐射南亚东南亚的区位优势和新发展格局的构建,更有利于资源整合汇集。围绕创新开放合作平台建设和科技人才智力交流合作等内容,《若干措施》以资金和补助支持平台和合作基地建设及人才交流。
区域创新样板的打造则有赖于科技园区发展。通过建立三级科技联动投入机制,省级财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按照3:3:4的比例出资,设立科技创新联合资金,支持园区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按照“一区一主导产业”原则,打造若干区域特色明显的创新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