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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获刑14年!桂平市首例涉养老诈骗犯罪案件一审宣判

时间:2022-08-11 21:45:32       来源:广西日报-广西云客户端


(相关资料图)

8月10日下午,贵港桂平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一起涉养老诈骗案件,被告人韦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发还被害人。该案系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该院宣判的首起涉养老诈骗案件,涉案金额大、受害群众多、社会关注高。

图为庭审现场。通讯员  张晋铭 摄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17年开始,被告人韦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向杨某雄等人宣称其有能力办理养老保险,一次性交纳一定档次的养老保险费用后就能领取到“养老金”。杨某雄等人听信后,陆续交钱给被告人韦某办理,并寻找有办理养老保险需求的其他被害人,收集被害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复印件、银行账户、照片以及收取不同档次的费用,在收取的费用中抽出部分介绍费后将剩下的钱以及被害人的资料交给被告人韦某办理。被告人韦某收取杨某雄等人交来的本人及其他被害人的费用后,为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将伪造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证、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专用收款收据、收条等交给被害人,并每月以现金存入或者他人银行账户转账的方式根据被害人交钱的档次不同发放不同档次的钱作为支付给被害人的“养老金”。2020年6月份,被告人韦某谎称其可以帮助被害人程某办理工作入编,骗取了程某100000元。之后,被告人韦某以各种理由搪塞程某并未帮助其办理工作入编的事宜。

至案发时,被告人韦某共骗取了117名被害人钱款共8794524.58元,除案发前以发放“养老金”的方式返还给被害人的钱以及帮部分被害人交纳了养老保险费外,尚有6388681.69元未退赔给被害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诈骗老年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遂依法做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

提醒各位群众特别是中老年朋友,主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提升反诈防骗能力,在办理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业务时,切勿轻信他人代办“社会保险”的承诺,应通过正规渠道了解当前、当地的相关政策,并到人社等部门办理相关业务,谨慎管好自己的“钱袋子”,莫让骗子“钻空子”。

标签: 养老保险 社会保险 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