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紧紧围绕民生财政主线,围绕年初既定工作目标,深入推进财政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社会保险扩覆扩面,积极支持和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抓惠民政策落实,扎实改善民生。
2022年上半年共实现社保收入18585.18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359.21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3794.46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6067.64万元,失业保险基金649.19万元,工伤保险基金714.67万元。实现基金支出17437.63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838.14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3156.62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6392.26万元,失业保险基金603.39万元,工伤保险基金447.22万元。为各类人员保险金的发放和各项事业的开展,提供了重要的资金保证。
认真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上半年共筹集和下达各级社保资金52023.15万元,其中,中央36608.27万元、省级7018.19万元、州级1791.4万元、县级6605.29万元,累计下达上级专项资金45417.86万元。比去年同期投入增加2062.41万元。
截至6月底,落实城乡低保资金9660万元,共发放城乡低保资金5460.25万元,保障10294名城市困难居民和13801名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促进全县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严格特困人员政策程序认定,将符合条件的城乡特困人员和“三无”人员全部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发放供养金515.08万元。
发挥临时救助作用,为2637人次城镇和农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67.94万元。全面供养政策措施的保障落实,确保了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有效发挥了低保兜底保障的作用,更好地保障了民生;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5296.98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5000万元,个人缴费收入296.98万元,县级配套543.5万元。2022年全县246761人城乡居民参加医保,推动了城镇居民医保制度的建立;落实城乡医疗救助资金2815万元,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866.09万元,符合条件的14488名对象享受到医疗救助;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1686.41万元。
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564.88万元,州级补助资金43.36万元,县级补助资金78.17万元,该项目的实施,使武定县27.69万人享受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推动了公共卫生体系的建设和全县卫生事业的发展;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268.66万元,为全县开展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援瑞工作等提供急需经费,全力保障了武定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