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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记者从南宁市教育局官方网站获悉,为进一步规范课后服务管理工作,该局近日研究起草了《南宁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拟明确,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应以学业辅导、自主作业、自主学习、自主阅读为主。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学校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
《征求意见稿》还指出,课后服务要与减轻学生作业负担相结合,严格控制书面作业总量,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指导三至六年级学生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鼓励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化、体育、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努力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对于当天没有体育课,或体育锻炼活动时间未达到1个小时的学生,拟规定学校要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安排必要的体育锻炼活动,确保活动时间达标。
在对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第三方机构要求上,《征求意见稿》拟规定:
凡出现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服务过程中出现较大管理过失;服务质量、内容与承诺明显不符;被列入“黑名单的机构”;把课后服务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机构;机构或其人员存在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等情况之一的,被学校中止合作的第三方机构,可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移出备选库,三年内不得申报参与南宁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
在经费管理上,《征求意见稿》要求学校按标准向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收取课后服务费。严禁学校通过家长委员会或第三方机构收取课后服务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相关费用给予适当减免。
社会公众对本次《征求意见稿》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8月24日前通过“南宁市行政立法和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平台”在线提出,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nnsjyjmgk@126.com,或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22号819室,邮政编码:53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