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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闻网南宁9月9日讯(通讯员 白金发 卢生巧)为进一步提升客货运车辆技术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进一步提升客货运车辆技术安全水平的通知》,按照“政策引导、市场主导、企业自愿”的原则,系统推进自治区籍客货运车辆安装使用智能安防设备。
《通知》明确,将推进自治区籍城市公交车辆、农村客运车辆、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12吨以上)及半挂牵引车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装置;推进自治区籍城市公交车辆、“两客一危”车辆、农村客运车辆、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12吨以上)及半挂牵引车安装使用前轮爆胎应急装置,要重点确保车长大于9米的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客车及总质量大于3500千克的危险货物运输货车的转向轮装备轮胎爆胎应急防护装置;推进自治区籍城市公交车辆、“两客一危”车辆、农村客运车辆、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12吨以上)及半挂牵引车等安装使用全景环视影像安全驾驶辅助系统。此外,还将推广汽车智慧检测应用,在大型小区、汽车客运站、货运枢纽、停车场、服务区等场所试点建设汽车检测桩,助力汽车维修检测行业市场升级转型。
《通知》要求,各市交通运输局要结合实际,统筹社会各界资源,在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经营者自愿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经营者负担,通过保险联动、电信运营商合作、企业自筹和争取当地政府补贴等模式,引导、鼓励、推进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经营者安装使用智能安防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