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昆明市发展改革委消息,2022年以来,昆明市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示范城市成效显著。其中,强化环境执法保障方面,排查甄别并限期迁出、拆除或部分拆除滇池一级保护区内建(构)筑物176个、建筑面积45.61万平方米并进行复原、复绿。
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84%
推动绿色发展转型方面,2021年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7家,省级绿色工厂家3家。大力发展绿色能源,2021年全市规模以上发电量347.93亿千瓦时,电力总装机970万千瓦,水电、风电、光伏、垃圾焚烧发电等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84%,其中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37%以上,在全国省会城市中处于领先地位。推动环湖路临湖一侧大水大肥大药种植方式有序退出,截至2022年7月,沿湖各区累计退出10904.22亩。完成秸秆还田57.48万亩,秸秆饲料化利用17.21万吨。编制《昆明市“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快速构建,积极探索粉煤灰、冶炼废渣、磷石膏、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废旧农膜等固废综合利用典型模式,初步形成废金属、废塑料、废纸等资源化利用体系,成功入选全国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
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
已全部完成整改
抓实生态环境保护方面,2022年1—6月,滇池全湖水质保持Ⅳ类,阳宗海水质保持Ⅲ类。全市27个国考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优良水体18个,优良率为66.67%,无劣Ⅴ类断面。完成滇池流域面山林地植被恢复面积11046.7亩,尾矿库环境污染防治整改45座,涉重金属堆存废渣点位排查24个,打捞滇池重点水域富藻水3548万立方米,处置藻泥10211吨,未出现重度蓝藻水华。截至9月5日,昆明市空气质量优135天、良103天、轻度污染0天,空气质量优良率100%。截至7月20日,2017年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73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共33个,已完成整改4个,达到时序进度29个;交办的1201件问题,已完成1089件,阶段性办结3件,正在办理109件。
查办污染破坏生态环境
违法犯罪案件254起
结合生态环境执法、长江“十年禁渔”、珠江禁渔等相关要求,共开展巡查647次,出动警力1900余人次,查办污染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254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85起。开展渔政执法行动2303次,出动人员27018人次、车辆5997辆次、船艇455艘次,水上巡查里程达22906公里,检查渔具经营点467个,查获非法渔船12艘、电捕器5台,确保全市天然水域渔政执法全覆盖,水生生物得到有效保护。排查甄别并限期迁出、拆除或部分拆除滇池一级保护区内建(构)筑物176个、建筑面积45.61万平方米并进行复原、复绿。
滇池流域河道生态补偿金
累计收缴21.7亿元
开展入湖河道“一河一策”滚动修订,抓好滇池流域35条主要入湖河道、66条入湖沟渠和74个溢流点整治。创新并完善滇池流域河道生态补偿,对主要入滇河道进行断面考核,明晰权责,按照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三项指标计算补偿金,累计收缴生态补偿金21.7亿元,有效提升河道综合治理效果。建立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及管理办法,支持东川区、禄劝县、寻甸县加强生态涵养区建设,做好污染治理、自然生态保护、生态产业发展等工作。通过缴纳、拨付滇池流域河道生态补偿金、主城饮用水水源区扶持补助资金、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等多种渠道,持续健全生态补偿机制。
1350个庭院小区
完成雨污分流改造
提升城乡环境质量方面,建设137公里滇池绿道,作为湖泊保护治理的空间基准和公共标识,目前草海至3个半岛段37.1公里已基本贯通。加强主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81条市政道路、1350个庭院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带动市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城镇领域共配备50000余套分类收集设施,1500余辆运输车,农村领域建成生活垃圾热解处理站41座。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90%,回收利用率达35%,全市累计回收各类生活性来源可再生物96.24万吨,其中废钢铁75.58万吨,铜铝锌等废有色金属5.82万吨,废纸3.67万吨,废塑料2.35万吨,废木材(家具)1.92万吨,轮胎等废旧橡胶制品0.67万吨,废电器电子产品0.24万吨,废旧纺织品0.016万吨,废玻璃0.019万吨。
新建建筑中
绿色建筑占比76.07%
推进绿色生活创建方面,截至2022年8月,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超过4.7万辆,累计建成充电站1140座、换电站32座、充电桩73458枪,成为全国13个首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及25个首轮示范城市之一。2022年1—6月,审查新建民用建筑837万平方米,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100%;绿色建筑竣工面积261万平方米,占新建建筑比例为76.07%;实施装配式建筑170万平方米。全市已创建绿色学校545所,累计543个单位创建成为节约型机关(占比为68.30%),其中市本级累计58个单位创建成为节约型机关(占比达78.38%)。市级行政中心成为首批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及“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20家单位荣获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昆钢医院“绿色医院节能先行”案例荣获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十佳示范案例”称号,晋宁区办公中心、昆明市儿童医院案例入选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