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这是省政府连续5年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我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晒出国有资产“家底”明白账。
此次提请审议的综合报告涵盖我省各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反映了我省各类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管理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下步工作思路和打算等。根据报告,截至2021年底,全省国有单位资产总额为84721.46亿元,其中非金融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总额60421.25亿元;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6733.46亿元;行政事业性资产总额17566.75亿元。
报告显示,过去5年,我省持续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非金融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由2017年的12351.23亿元增长至2021年的17995.51亿元;金融企业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由2017年的586.17亿元增长至2021年的767.55亿元,国有资本连续5年保值增值。同时,我省持续推进公共基础设施等特殊性资产入账核算,行政事业性资产总额由2017年的8365.43亿元增长至2021年的17566.75亿元,增长1倍。
报告指出,过去5年我省国有资产管理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国有企业发展质量偏低、债务风险依然较大、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监管效能仍需提升等问题,亟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
据介绍,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大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工作力度。2018年以来,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印发有关意见和通知,明确了省政府每年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今年初,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进一步推动全省各级同步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制度,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向人大报告制度在全省实现了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