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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闻网南宁1月5日讯(记者 黎莹莹 通讯员 唐梦琳 李雪芝 吴卓键)2023年春运将从1月7日开始,至2月15日结束,共40天。1月5日,记者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获悉,该部门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3年春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全区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满足群众出行需求、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提供安全便捷服务的原则,全力做好春运各项工作。
在春运疫情防控工作方面,各地不再对乘客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不再实施乘客测温。不得随意暂停或限制客运服务,不得随意限制车辆、船舶正常通行。严禁在公路上非法设置各类检查卡点、随意拦截车辆,加快恢复已暂停的客运服务。同时,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运输供给能力、丰富运输供给形式,引导群众错峰出行;要以“车、船、路、港、站”等交通服务设施和窗口为载体,及时发布疫情防控要求和安全提示。充分发挥各级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作用,继续实施动态监测、督导调度、督办转办、7×24小时值班值守、一事一协调、信息公开和典型问题通报等制度,确保交通物流畅通高效。持续做好客运站、公路服务区等窗口单位公共区域的清洁消毒、通风换气等工作,严格做好从业人员防护。
在春运安全生产和应急保障工作方面,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各交通运输企业要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充实应急保障力量,切实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在港口水运、道路运输、公路、工程建设等领域,要加强巡查维护、安全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宣传、应急处置,严格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全力保障春运期间各交通运输渠道安全畅通。
在运输服务保障工作方面,要加强热点区域、线路、时段的客运保障,优化运输衔接和旅客换乘,强化道路疏堵保畅,减少旅客出行拥挤和聚集;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部门要协同合作,强化干线运输与城市客运、农村客运的衔接,切实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要积极推广应用线上购票等创新服务,完善指引标识和服务设施,加强对老、幼、病、残、孕等群体的人性化服务,积极营造文明出行氛围。要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务工人员返乡返岗“点对点”包车、学生包车等服务,通过加密城乡公交和农村客运班线服务频次、延长运营时间、开行赶集班、增加预约响应服务等方式,满足春节期间农村地区走亲访友、赶集等集中出行需求。
此外,《通知》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和高速公路运营企业要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切实提高路网通行能力;要确保重点物资运输车船优先通行,保障能源、粮食等重点物资、医疗和民生物资运输的畅通、高效、有序;要落实好国家统一的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提前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加强交通组织与疏导管控,防止出现大规模交通拥堵现象。同时,要加强执法检查,充分发挥信用监督管理作用,深入开展信用宣传活动,提高车辆驾驶人和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营造春运安全出行的良好和谐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