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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记者从南宁市发展改革委获悉,近日南宁市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组织民政局、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物价上涨达到一定区间时,及时向困难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这是南宁市兜底民生底线的有力举措。据南宁市发展改革委价格调控和收费管理科相关负责人介绍,2023年1月,受春节效应和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等因素影响,南宁市CPI有所上涨,其中食品价格同比上涨6.9%,达到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启动条件,这是自去年9月后,南宁市再次启动联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据介绍,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标准为南宁市城乡低保标准与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由统计调查部门提供数据)同比涨幅的乘积。其中,城市低保对象、城市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的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同期月均城市低保标准×SCPI月度同比涨幅(%);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的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同期月均农村低保标准×SCPI月度同比涨幅(%)。
“价格临时补贴实行‘按月测算、按月发放’。”该负责人表示,此次补贴预计将在2023年2月28日前发放到位,同时为便于群众清晰了解补贴项目和事由,发放部门在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时,会在相关资金划转和记录凭证上注明所发补贴为“价格临时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