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河池4月25日讯(通讯员 姚小玲)日前,河池市金城江区五圩镇三境村驻村干部黄元贵在工作期满即将离任前,收到了村民们赠送的一面锦旗,上面书写着“一腔热血扎根基层,真情倾注乡村振兴”。这既是他两年来的工作写照,也是他用真情换真心的结果。
两年前,黄元贵考入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后,在得知组织要选派人员驻村工作的消息时,便毫不犹豫地主动报名,并服从安排来到三境村驻村工作。他凭着多年的乡村生活经验和干事创业的热情,迅速从“门外汉”变成“内行人”,与村民们共同劳动之余,积极访民情、办实事、解难题,拉近与村民们的思想距离,建立起彼此融洽的人际关系,赢得了村民们的一致好评。
当好“合同审核员”,把好群众利益关
(资料图)
三境村于2017年脱贫,现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该村辖区面积为23.50平方公里,有耕地2609亩,其中水田1846亩,旱地763亩,以农业为主,主导产业有甘蔗、桑蚕、优质稻、杉木育苗、水果、蛋鸡等,劳务输出为辅。近年来,三境村以近城区、地势开阔、气候适宜等优势,吸引了一批企业在此落地发展。
黄元贵在工作中发现,村里几乎没有熟悉法律知识的人才能为村里起草、审核相应合同,这样使得村民们的利益处于风险之中。该村内有两家大型蛋鸡养殖场、两家生猪养殖场和数个果场,这些企业进驻后涉及的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农户土地流转、企业用工等合同协议问题,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一些村民在与有关企业签订合同时过于随意,对于关键的合同条款和利益甚至没有在协议中体现,这可能就导致在出现问题时难以厘清双方关系,进而有可能发生互相扯皮等情况。黄元贵立足检察职能,针对这个问题,与村干一同把村里所有的合同全都仔细审阅,了解各个合同订立的背景和项目,把已经过期无效的合同清理掉,并一一标注有效合同的核心条款,提醒村干注意哪些合同准备到期了,要及时主张合同权利。
“年纪大了想有点钱养老,多亏听了小黄给我的建议,知道了合同的漏洞,后来已改了过来。”村里的一老人十分感激地说道。
针对进驻企业每年都会在村里招人用工,但是双方都缺乏契约意识,彼此间不签订用工合同,或虽已签约,但对一些合同条款不明确,这样,一些脱贫户办法享受到“在县域内务工有补贴”这一惠农政策。想到这,黄元贵先后走访各个企业,经与相关负责人沟通协调后,相关企业主动完善用工格式合同,确保群众权益的同时也为企业的合规做好法律服务。
做好“法治副校长”,护孩子健康成长
黄元贵刚到任时,在走访中就发现村里有不少留守儿童,他们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足,如何破解这一难题?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刻不容缓!黄元贵结合开学季、寒暑假、“六一”国际儿童节、“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以多种形式开展法治教育。三境村有一所幼儿园,他在给孩子们上教育课时,从孩子们的喜好去考虑并结合身边的真实案例,深入浅出地给孩子们普及基本的法律知识,教导孩子们如何规范自己的言行、怎样预防性侵、校园暴力等法律知识,为孩子们种下知法、守法、护法的种子。特别是寒暑假期,学生们离开校园后,由于缺乏父母照看,各种意外容易发生,为此,他利用驻村的便利条件,在村委开设法治小讲堂,定期向孩子们进行教育宣讲,并在晚上播放爱国教育影片,不但能丰富留守儿童的假期生活,更能培养这些农村留守儿童的法治观念,呵护他们快乐健康地成长。
做好“普法宣传员”,打通乡村治理“神经末梢”
乡村治理水平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大局。黄元贵作为检察院驻村工作队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履行检察职能,联合村“两委”,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入户宣传、集中宣讲等方式,借助村民“同心圆”微信群、村村通广播等媒介,向村民大力普及基本法律法规。他充分发挥宣传员的作用,下队入户宣传《民法典》《家庭教育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知识,深入开展“讲、访、帮、促”活动,零距离、面对面耐心细致的给群众讲解分析法律问题,比如物权纠纷、相邻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继承和侵权责任等可能涉及村民生活的法律法规,帮助身边村民尊法、学法、用法,他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矛盾纠纷就地解决。
在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的共同努力下,2021年,三境村获评“河池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社区)”。当年6月,三境村获“2018-2020 年度河池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 先进集体”“河池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22年3月,三境村获得“五星级党组织”荣誉,2022年6月,获评“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2022年7月,获评“自治区乡村振兴改革集成优秀试点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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