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规定,外卖商家应当在经营者信息页面的显著位置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并使用封签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
3月1日起,未使用“阳光厨房”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或者未使用“外卖封签”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同时,配送的食品没有使用封签或者封签损坏的,网约配送员有权拒绝配送,消费者有权拒绝签收。
根据安排,3月1日起至3月底,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聚焦网络餐饮“阳光厨房”“外卖封签”使用等重点开展专项执法,对未安装“阳光厨房”和未规范使用“外卖封签”的外卖商家开展集中治理,并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
4月底前,市场监管部门还将对外卖商家“阳光厨房”建设和“外卖封签”使用情况开展“回头看”,以切实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