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理鹤庆县针对野生兰花等野生植物的采集、出售、收购等行为发布通告,明确禁止任何单位、社会团体、个人非法采集、采挖、移植或非法出售、收购野生兰花等野生植物。
通告称,兰花等野生植物是该县宝贵的自然资源,根据新调整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兰科中兰属所有种(被列为一级保护植物的美花兰和文山红柱兰除外,兔耳兰未列入名录)列为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凡擅自采集、采挖、移植或非法出售、收购野生兰花等野生植物的,一经查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山岭大地上采集花花草草,不论是用于观赏、食用,还是当作药材,过去都是最自然的日常行为。野生植物是来自于大自然的恩赐,人们都有一种思维定式:谁想采挖就可采挖,谁先采挖到就归谁拥有。其实,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不断调整的情况下,很多野生植物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随意采挖野生植物有可能违法犯罪,受到处罚。
野生植物,是指原生地天然生长的植物,是重要的自然资源和环境要素,对于维持生态平衡和发展经济具有重要作用。但是,与逐渐浓厚的保护野生动物意识相比,人们对野生植物的保护意识还很淡薄。实际上,濒危野生植物的数量同样稀少,同样遭受着严重的盗挖、走私。与完备的野生动物保护规定相比,1999年公布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后,就再没修订过,诸如野生人参、野生雪莲、野生石斛、野生兰花、野生牡丹等一些具备药用或观赏价值的知名野生植物,迟迟得不到保护,造成了过度开采,一些野生植物甚至陷入濒危状态。直到2021年8月7日,国家公布了新调整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野生植物的保护才得到进一步完善和重视。
兰花在我国已有2000多年的栽培历史,一些野生兰花品种更是堪称“植物界大熊猫”。可长期以来,野生兰花的保护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近几年,兰花物种生存状况每况愈下,高价炒作、大肆盗挖,让野生兰花特别是一些珍稀的野生兰花濒临灭绝。2000年至2007年全国性的兰花炒作时期,一盆兰花可以卖到几百万元,一盆兰花换一幢住宅或者换一辆豪车的神话层出不穷。很多投机者凭着上山采摘到一株稀奇的兰花,实现发家致富的梦想,也有人因为兰花市场突然转冷,天价兰花一夜之间价格掉到了几百元而倾家荡产。兰花炒作潮中,出现满山遍野挖兰花的可怕现象,全国的兰花资源遭到严重破坏。
虽然兰花炒作潮已过去多年,但对兰花的随意挖掘从没有停止过,在网络上,非法销售兰花的行为屡禁不止,价格从几百元到几万元不等。据半月谈记者调查,一名在网上卖兰花的卖家摆出了34种不同的野生兰花,其中不乏珍品,而卖家称均从大理挖掘,还展示了在山上挖兰花的照片。
中国兰花有161属,1100余种;云南兰花有133属684种,占中国兰科属的83.13%和种数的62.18%,在各省区中居第一位。云南兰属的珍贵品种如春兰、寒兰、墨兰、素心兰等,以质朴文静、淡雅高洁的形象被誉为“国兰”“空谷佳人”。所以,兰花是云南宝贵的生物资源,是未来产业开发的重要基础条件,保护好这类资源是云南人的责任。大理鹤庆县闻风而动,雷厉风行地出台了政策措施,为保护兰花资源开了个好头,做出了榜样。而我们大部分对野生植物不甚了解的普通人,不要随意挖采野生植物,才是正常的行为规范,不然,可能就出现无意识挖采了保护植物而违规受罚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