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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多种无理由退货模式!安徽出台10条措施

时间:2022-04-07 14:30:08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日前,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出台《深入推进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工作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创新多种无理由退货模式等10条措施,加强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全生命周期管理,着力破除无理由退货全环节痛点堵点难点,努力营造“安全购”“放心购”“无忧购”消费环境。

《若干措施》提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无理由退货理念的宣传推广,激发经营者内生动力,动员经营者根据商品属性和实际经营条件,采取一门店一承诺、一企业一承诺等方式,作出七日或更长时间无理由退货承诺,提高无理由退货知晓度、参与度和美誉度。根据区域市场主体总量,结合商业零售企业注册数,制定无理由退货工作中长期发展目标。创新工作举措,增点扩面,以点带面,逐步将无理由退货工作向特色街区、核心商圈、龙头市场、特色行业、重点乡镇、经营性景区延伸覆盖,鼓励全域作出无理由退货承诺,带动更多经营者参与承诺,不断壮大无理由退货规模。“十四五”期间,各地要做大总量,做强增量,实现年均增幅不得低于30%目标。

《若干措施》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平台经营者、单个经营者要全面实施无理由退货承诺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将无理由退货承诺作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评价前提条件,实行“一票否决”。积极探索同城异店、异地异店、厂商一体化等多种无理由退货模式。组建无理由退换货区域联盟,鼓励联盟单位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退货承诺。提高无理由退货工作智慧化水平,加装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名片”,消费者通过手机微信“扫一扫”,实现“码上退”。探索建立政府性质“无忧金”、平台商家“先付金”保障方式,鼓励推出专属无理由退货“无忧保”商业险试点。定期组织开展消费者评价或满意度调查,对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实施“诚信承诺”画像,实行动态调整。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严厉打击恶意退货行为。

此外,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将无理由退货工作纳入安徽省政府对各地的质量工作考核,列入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区、消费环境建设指数等评价内容,并加大工作督查,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督查激励。(陶维)

标签: 市场监管部门 平台经营者 单个经营者 无理由退货承诺公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