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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防止和纠正性别等就业歧视,反歧视就业法来了

时间:2022-04-11 11:29:17       来源:浙江工人日报

据近日《工人日报》报道,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明确提出“坚决防止和纠正性别、年龄等就业歧视,着力解决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从“35岁门槛”引发热议,到建议尽快出台《反歧视就业法》,消除职场歧视的话题成为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的热点词汇,因就业歧视导致的劳动纠纷也不时见诸媒体。

反反复复被纠结的公平就业权再次进入人们的视野。君不见,近年来,五花八门的有损公平就业权的就业歧视,已经渗透到年龄、性别、户籍、容貌、身高、体重等五花八门领域,甚至向星座、血型、生肖蔓延,就业歧视“潜规则”,大有防不胜防的泛滥之势,且以更加隐秘的形式存在。

可是,《劳动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就业促进法》也设专章强调严禁就业歧视,创造公平就业环境。然而,全日制毕业生较非全日制更具优势,形象好气质佳更容易获得机会,男女之别、婚否育否依旧决定用人倾向,年龄仍然是被选择的重要分水岭……开工季,“暗黑歧视”隐形上线,这些看不见摸不着的“偏见”,令求职者深受其困却有苦难言。

近几年来,就业压力依然很大,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一岗难求”的就业现实压力,无疑是很多劳动者在自身权益被侵害后选择做“沉默羔羊”的主要原因。而劳动者如果都要自己收集证据,单枪匹马地与用人单位叫板,显然显得势单力薄。更何况,就业形势严峻,这边工作还没找到,有几人会有心思去打这场官司、追求公平就业权?

突然想起了十多年前的因歧视女性被判赔3300万美元一案——那年,美国花旗银行集团同意向下属史密斯·巴尼公司2500名在职与离职女性经纪人赔偿3300万美元,以了结一场性别歧视官司。

当时新华社的报道显示:2500名女性经纪人,每人平均获赔1.32万美元,这高达3300万美元的天价官司的具体诉由是什么呢?说出来你也许要难以置信——原告控告史密斯·巴尼公司阻止女性经纪人获得平等晋升、提薪机会等。

不要说是阻止女员工获得平等晋升、提薪机会,就是你在招聘时遭受了最明显的性别歧视——“我们只要男的不要女的”——而被吃了闭门羹,你会去人民法院起诉这家企业吗?你肯定是想,算了,再另谋高就吧。“琳琅满目”的就业“潜规则”可谓是层出不穷、防不胜防,那岂是急着想找份满意工作的劳动者能应付得过来的?倘若要去单枪匹马地叫板这些“潜规则”,劳动者得花多么大的精力和时间?于是,咱惹不起还躲不起吗!你躲我躲大家躲,难怪就业歧视“潜规则”越发是“枝繁叶茂”了。

歧视女性,花旗赔3300万美元让人震惊,主要还在于他们违法的成本之巨。人均获赔1.32万美元,对于中国那些屡被就业歧视的女性而言,那可是梦幻般的数字啊!我们的企业违反了劳动法规,他们为此付出的违法成本真的是微乎其微。就业性别歧视似乎一时还找不到相关的数据佐证(那是因为压根没几个能胜诉获赔的),那就看看那些恶意欠薪的吧,天经地义的劳动报酬拿不到,劳动者费尽周折,就算打赢了官司,欠薪企业的违法成本付出能让他为此吸取教训吗?无怪乎,每年年关,“讨薪”就成了习以为常的新闻。“坚决防止和纠正性别、年龄等就业歧视”,看来,更是要提高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才能“着力解决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

标签: 就业歧视潜规则 违法成本 歧视女性 暗黑歧视 一岗难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