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印发《云南省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提升贸易便利度、提升投资便利度、提升跨境物流便利度、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便利度、探索司法保障贸易投资便利化5个方面,提出15条具体措施,以全面推进提升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助力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高水平建设自贸试验区,引领示范全省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
在提升贸易便利度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开展进口贸易创新、释放新型贸易方式潜力、推进“两头在外”保税维修业务、提升医药产品进口便利度4条措施。其中明确,鼓励企业进口石油、天然气、金属矿砂、黄大豆、天然橡胶等大宗商品及先进技术、设备和零部件,助推产业转型升级;扩大海鲜、肉类、水果、玉米等优质农产品进口,促进消费提质升级;加快落实东盟10国边民互市进口来源地政策,创新开展“食药同源”商品进口;加快在河口等地设立整车进口口岸,开展平行汽车进口试点;支持瑞丽、河口等自贸试验区片区内口岸成为进口药品和生物制品口岸,创新监管模式,扩大药材、药品及生物制品进口;对成功获批成为进口药品和生物制品口岸所在自贸试验区分片区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经费支持等。
在提升投资便利度方面,《实施方案》提出了3条措施,包括加大对港澳投资开放力度、开展网络游戏属地管理试点、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其中明确,在自贸试验区实行产业链供地,对产业链关键环节、核心项目涉及的多宗土地实行整体供应;对国家、省级重大项目产业项目用地,优先安排配置国家计划指标。
在提升跨境物流便利度方面,《实施方案》提出推进开放通道建设、加快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两条措施。其中明确,将依托中老铁路和中缅印度洋新通道,研究推广标准化海公铁、公铁等多式联运单证,探索多式联运组织模式,在“一单制”基础上完善全程无缝运输服务。
在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便利度方面,《实施方案》提出了4条措施,包括创新账户体系管理、开展融资租赁公司外债便利化试点、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完善期货保税交割监管政策。其中明确,将在自贸试验区开展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试点,实现本币账户与外币账户在开立、变更和撤销等方面标准、规则和流程统一;争取在自贸试验区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建立期货保税交割仓库,探索开展天然橡胶、有色金属等大宗商品期货保税交割、仓单质押融资等业务。
在探索司法保障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实施方案》提出探索赋予多式联运单证物权凭证功能、完善仲裁司法审查两条措施。其中明确,支持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分片区创新开展涉外商事诉讼、仲裁与调解“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试点,为国内外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
《实施方案》还以附件形式列出了《推进自贸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实施方案重点项目清单》,包括创建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发展“互联网+边境贸易”新业态、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功能等共2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