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听证,是指检察机关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拟不起诉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民事诉讼监督、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等符合条件的案件时,组织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检察听证对于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案件办理透明度、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等具有积极的作用,开展检察听证已经成为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办案的新常态。
近日,城关区检察院举行了首次检察听证员聘任仪式,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向新聘任听证员颁发了聘任证书,希望他们能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和司法为民理念,积极发挥监督作用,敢于提意见、善于提意见,做好检察听证的“守门员”“监督员”“宣传员”。
听证员聘书发放仪式后,城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陈某某、王某某涉嫌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等13件刑事案件集中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首先宣读了会场纪律和权利义务告知书,案件承办检察官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审查后认定的事实、相关证据、拟处理意见及理由进行了阐述。随后受邀侦查人员、人民监督员及听证人员根据案件的事实、证据,发表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并进行表决,形成了听证评议意见。侦查员、人民监督员及听证员一致认为,检察机关能够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结合案情,明晰法理,对案件处理得当。
据了解,2021年以来,城关区检察院在办案中注重常态化开展公开听证,不断健全机制,提高适用率,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能听证、尽听证”的工作要求,最大限度将检察听证融入检察办案各条线、全流程,极大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拉进了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距离,以“看得见”“听得到”的形式,赢得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涛表示,法律不应该是冷冰冰的,司法工作也是群众工作,一纸决定,或许能够给当事人正义,却不一定能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心结”没解开,案件也就没有真正了结。正如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指出:“公开听证有社会上、政治上、法律上的好效果,既锻炼了办案人员的能力、提升了水平,又体现了司法公正,也有助于息诉,同时是对法治的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理解和支持检察工作,应进一步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