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新闻办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今年一季度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一季度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重污染天数1.1天,同比减少4.5天;地表水方面水质优良比例同比改善1.3个百分点。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取得明显成效,去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7.2%、超出全省平均水平22个百分点,圆满完成南水北调东线调水水质保障任务。
环境空气质量方面,一季度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69,同比改善14.1%;优良天数比例为75.4%,同比改善11.5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1.1天,同比减少4.5天。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浓度分别为53、82、12、31微克/立方米和1.3毫克/立方米,改善幅度分别为10.2%、21.2%、20.0%、13.9%、23.5%。
16市中,威海、烟台、青岛等3市环境空气质量最好,菏泽、枣庄、聊城3市相对较差。为保障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自去年秋冬季以来,我省探索应用非现场监管新模式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过程。目前,全省共3933家重点行业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16914家企业连入用电量监控系统。“通过建立‘锁定高值区域—组分解析溯源—定向精准施策’机制,综合运用在线监测、电量监控、卫星遥感、高空瞭望、走航监测等数据信息,开展非现场‘点穴式’精准执法,第一时间锁定污染高值区域,指导各地对症下药、掐尖削峰,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运行的影响,实现经济、民生和生态环境的统筹兼顾。”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处长周建仁介绍。
地表水环境质量方面,一季度全省153个国控考核断面中,110个水质优良,占比71.9%,同比改善1.3个百分点。16市中,地表水环境质量最好的3个市是济南、淄博、枣庄。
南四湖水质是观测我省河湖水质变化的重要窗口。去年省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印发《2021年度南四湖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计划》,经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各项目标任务全部按期完成。今年是推进实施《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关键一年,我省将强化排污单位管控、大力推进“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强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强化河湖生态修复,以南四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核心,深入推动全口径污染防治,系统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全力保障南水北调东线调水水质安全。“对已完成规范化整治的排污(水)口实施深度排查,动态管理。以硫酸盐、氟化物、全盐量及氮磷达标排放为重点,组织开展南四湖流域专项执法,倒逼工矿企业、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等排污单位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实现达标排放。同时持续推进流域内城市和县城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清零工程,科学改造流域内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300公里、建筑小区500个。持续开展城市(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拉网式排查整治,实现建成区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对农业农村污染,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稳定在100%。完成3366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现有的农村黑臭水体已基本完成治理。”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赵辉介绍。
针对全省范围内更多河湖的治理问题,赵辉透露,下一步我省将在继续抓好河湖断面水质保障、严防污染反弹的同时,贯彻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统筹”的思路,坚持“保水质、增颜值”并举,努力让更多群众切身感受到河湖水质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