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兜牢失业保障底线和确保基金运行安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稳岗和培训的支持力度。
“《通知》提出了8条实实在在的举措。这些惠企利民政策,是贯彻落实中央稳就业、保民生的具体举措,有助于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稳岗扩岗,有助于参保人员提升技能、增强就业竞争力,能帮助失业人员缓解生活困难,兜牢保障底线。”5月12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俞家栋表示,本次出台的一揽子政策预计释放政策红利4500亿元,将进一步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助力“六稳”“六保”,特别是稳就业、保民生,作出积极贡献。
超30亿稳岗资金已直达企业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从2015年开始实施,多次调整优化,持续“扩范围、降门槛、简流程”,积极适应经济发展和就业形势变化,努力让政策跑在受困企业的前面,通过稳市场主体,达到稳就业的目的。”俞家栋介绍,政策实施7年来,总共向1298万户次的企业发放了2584亿元的稳岗资金。
不同以往,《通知》充分考虑了环境变化和形势需要,对稳岗返还政策做了两方面的优化。向中小微企业倾斜,允许基金备付期限一年以上的统筹地区,将中小微企业返还的比例由60%最高提到90%,同时进一步畅通资金返还渠道,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可以将资金直接返还到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此外,本次文件明确提出,大力推广“免申即享”经办新模式,努力实现“免跑腿、免申请、免填表”。目前,大部分地方已经完成了数据比对工作,很多省份已经完成了首轮发放,超过30亿的稳岗资金已经直达企业。
减轻企业负担约1600亿
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费司司长郑文敏介绍,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此项政策是一项普惠性政策,不区分行业,也不区分企业类型,受惠面广,连续性强,在稳企业、稳就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据测算,延续实施这项政策1年将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约1600亿元。
此外,对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政策,此项政策是新出台的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对目前生产经营遇到特殊困难行业进行精准支持帮扶的重要举措。政策适用范围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的所有企业。缓缴对象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单位应缴纳部分。
养老保险可缓缴所属期为2022年4至6月的费款,最迟在2022年底前补缴到位;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可缓缴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的费款,原则上在期满后一个月内补缴到位。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延缓至2023年底前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支持技能提升力度持续加大
支持劳动者提升技能,是稳定就业、增加收入的重要举措,也是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加快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实施技能强国战略的有效举措。近年来,失业保险持续加大支持技能提升的力度,实施了一系列常规和超常规的政策举措。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司长桂桢介绍,超常规的支持政策主要是落实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划转1119亿元支持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确保了5000万人次培训任务的完成。
今年,人社部门按照国务院稳就业总体部署,失业保险加力支持技能提升,进一步突出培训在应对疫情中的稳岗功能。在延续实施三项常规政策的基础上,又新增三项阶段性政策。一是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基金结余较多的并且是突发疫情的地区,可对受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中小微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不超过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支持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二是增加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
失业保险基金备付期限在两年以上,并且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不足的统筹地区,在各项保生活稳岗位政策落实到位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提取累计结余4%左右的失业保险基金充实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统筹用于职业技能培训。三是拓展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受益范围。由目前的在职职工拓展至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