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河(湖)长履职尽责,推动河(湖)面貌持续好转,构建美丽河(湖)、生态河(湖)、健康河(湖),确保汛期河道行洪安全,保障全市人民财产安全,瑞丽市各级河(湖)长、各联系部门全力开展“清河行动”。
各级河(湖)长履职责,群众居民齐参与。为认真贯彻落实河长制工作全面“见实、见能、见效”,确实履行河(湖)长职责,全市各级河(湖)长按照“全段、全流域、全覆盖”排查要求,对管辖范围内的河(湖、库、渠)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解决。同时,加大宣传,引导河道两旁居民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自觉爱护河道环境,并组织群众通过投工投劳的方式,积极参与“清河行动”,形成全民参与、干群联动的河(湖)保护工作机制。
联系部门齐心管,“清河行动”保安全。在主汛期来临之前,全市各河(湖)联系部门、各乡镇(街道、农场),全力开展河(湖)清理工作。采取“重点清淤与全面疏通”“机械与人工搭配”的方式,对南毛河、南管河、南底河、帕色河、允当河、南约河、姐勒水库泄洪明渠、团结大沟、喊撒大沟、俄罗排洪沟等主要河道开展河道淤泥,增大河道过水断面,提高防洪排涝能力,改善河道水质和生态环境。截至目前,全市共1个街道、5个乡(镇)、2个农场、20多个部门开展了清河行动,共投入力量1500余人次,投入资金400余万元(部分为群众自筹),清理河道35公里,清理河湖垃圾、淤泥约22万方。
下一步,瑞丽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将继续督促各级河(湖)长和联系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加大河道整治力度,形成河道生态保护与修复的工作合力,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生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