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贯彻落实国务院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和企业主体作用,聚焦做好畅通双循环、创新促进内外融合的工作。《措施》包括14个方面39条具体举措。
培育一批双循环企业。其中提出要培育引进一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综合评估,对年服务企业100家以上或在线交易额2亿美元以上的综合服务企业给予每家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积极扶持培育年销售额大、内外贸业务并重、处于供应链核心的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企业,支持其搭建数字化平台,为上下游企业提供贸易、物流、金融等“一站式”服务。打造高原特色农业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引导产业链上下游小微企业、合作社和农户向“链主”集聚。
创新融合发展模式。加强对市场采购贸易、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的有效支持,推动内外贸数字化发展,推进中国—南亚博览会等数字化平台功能升级。推动中国面向南亚东南亚数字经济先行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昆明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形成典型案例在全省复制推广。
加快内外融合发展。加快中老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等中老铁路沿线产业园区建设,支持昆明市、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与老挝磨丁片区联合打造跨境产能合作示范区,优先在电子终端产品、机械装备、纺织、医药等领域,布局跨境产业链合作。发挥综合保税区功能作用,促进内外贸体制机制对接和一体化发展。推进外贸产品进电商平台、进大型超市、进特色街区、进夜市、进展会、进政府采购目录“六进”活动。
建设融合发展平台。包括:立足资源、产业和区位优势,在昆明等地建设花卉、水果、坚果、中药材、肉牛等一批农产品专业市场;在思茅、彝良、文山、南华等地建设咖啡、天麻、三七、食用菌专业市场,并将其打造成为集现货交易、电子交易、拍卖、仓储、物流、结算等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内外贸第三方交易平台。
构建内外联通物流网络。加快推进昆明空港型、昆明商贸服务型、昆明陆港型、大理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和红河(河口)、德宏(瑞丽)、西双版纳(磨憨)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布局建设一批省级物流枢纽。不断巩固、开辟南亚东南亚及环印度洋地区国际货运航线,打造国内与南亚东南亚及环印度洋地区间的航空货运中转集散地。支持加快建设边境仓、海外仓、配送中心等物流基础设施,提高物流运作和资产利用效率。优化城市配送网络,持续加快“快递进村”进程,补齐末端配送“最后一公里”短板。
推动同线同标同质。将“同线同标同质”产品适用范围扩大至一般消费品、工业品领域。允许企业以“三同”自我声明承诺,在商品或包装上标注“三同”标识销售产品(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加强规则对接应用。加快推进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轮改革创新。积极探索研究口岸通关“一地两检”模式和外籍人员入境就业等试点。加快推动RCEP原产地管理信息化应用项目3.0版本在云南上线应用,开展东盟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法律法规和标准研究。
《措施》明确,建立商务、税务、市场监管、海关、外汇等部门协作机制,强化内外贸领域信息归集,加快推动业务协同、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持续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