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池度假区印发《度假区加强产业招商引资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试行)》(下称《政策》),“真金白银”加大对入区项目、企业和人才奖补扶持,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政策》紧扣度假区建成“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康养产业创新基地”发展定位,积极吸引区外优质企业到度假区投资兴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城市功能提升。在用地类项目奖励方面,对产业固投5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按照协议约定时间竣工投产后,从运营当年起连续3年按照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给予奖励;对度假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达到1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企业,逐年根据贡献比率给予奖励扶持。
对非用地类项目奖励方面,体现在企业每年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增量以及购房和租房补贴。其中,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达到1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企业,第一年至第三年按对度假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40%、50%、60%给予奖励扶持。第四年起,逐年对年度形成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增量给予50%奖励;在度假区购买或租用经营用房的年度形成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根据相关实际贡献进行补助。
对外资企业当年实际到位外资(不含外方股东贷款)在300万美元(含)以下,按其实际利用外资金额3%予以奖励;达到300万美元—800万美元(含),按其实际利用外资金额4%予以奖励;达到省、市相关奖励标准,积极支持企业申报,获得省、市奖励不再重复享受区级奖励。
对新引进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贡献大、产业带动性大的引擎性项目,或投资额超过10亿元重大产业项目,报请度假区管委会研究同意后可实行“一企一策”。享受“一企一策”项目,不重复享受本政策其他同类政策。
对经度假区管委会认定的产业园区或招商平台,可申请以下扶持奖励:入驻企业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合计达到1000万元(含),当年给予20万元奖励;入驻企业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合计达到5000万元(含),当年给予100万元奖励;入驻企业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合计达到1亿元(含),当年给予200万元奖励。
《政策》还明确,企业扶持资金中40%可奖励给企业高级管理人才、高端专业人才。入区投资5亿元以上重点项目,经认定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端专业人才,在子女入托或就学、就医等方面开通“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