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21年度深圳市行政审判工作报告。报告显示,去年深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创新高,行政机关败诉率低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深圳行政审判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已顺利完成。
据了解,2021年深圳两级法院新收各类行政案件15750宗,同比增加2.8%,审结各类行政案件15579宗。市中院行政审判法官人均审结268宗行政案件;盐田法院行政审判法官人均审结诉讼案件186宗、非诉执行案件607宗。原告撤诉730宗,占全部生效案件的23.2%,撤诉率较为稳定。
在行政审判体制改革方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完成。深圳法院于2021年8月1日起,在全国率先将深圳市涉外或者涉港澳台的一审行政案件(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案件等重大、复杂案件除外)统一调整至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深圳法院还顺利完成部分以中央直属行政机关驻深外派机关(构)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管辖权调整。2022年1月1日起,原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以中央直属行政机关驻深外派机关(构)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案件除外),交由盐田法院受理。
在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方面,深圳行政机关败诉率为7.0%,较上年度上升3.1个百分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659人次,涉及案件865宗,出庭比例25.7%,为历年最高。
深圳两级法院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建设,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15份,出具立法建议共57份,组织14次行政机关旁听庭审活动,推动市政府将行政争议协调化解等指标纳入深圳法治政府考评体系。
报告指出了行政执法、应诉工作主要存在的问题,并就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出五项建议。
此次发布会总结介绍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建院40年来行政审判工作历程。据悉,40年来,深圳行政诉讼案件收案节节攀升,1987至2021年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2136宗,二审行政案件17787宗。行政机关败诉率不断下降,近年来基本上维持在7%左右,低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行政案件撤诉率相对稳定,长期在20%-40%左右,高于全国行政案件的平均调撤率,行政诉讼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功能得到较好的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断提升,从2017年的13.2%上升到2021年的25.7%,“告官见官”现象逐步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