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省领导批示要求,省财政厅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助推“两客一危一重货”车辆实现智慧化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公路交通安全出行的需要。
一是先行先试,支持“两客一危”车辆智能监控全覆盖。我省共有“两客一危一重货”车辆约53万辆,其中“两客一危”车辆约4万辆,重型普通货车约49万辆。为提升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水平,2018-2019年,省财政下达4143万元,支持我省“两客一危”车辆安装智能监控设备,在全国率先实现 “两客一危”车辆智能监控设备全覆盖,有效降低了全省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发生率,2020年“两客一危”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67.42%和65.58%。
二是稳步推进,探索可持续可推广的建设运维模式。对重点营运车辆开展智能监控,能有效降低车辆事故率、提升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水平。2022年,我省将重点营运车辆安装智能监控设备由“两客一危”车辆向重型普通货车领域推广。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模式,明确无锡市为先行试点市,拟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全市重型载货车辆智能监控设备安装应用并实施动态监管,适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为积极支持试点工作开展,省财政厅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探索可持续可推广可复制的建设运维模式。试点工作所需终端的安装和日常运维及监控费用,在不增加货车车主负担的前提下,按市场化方式多渠道筹集解决。政府对智能监控设备安装按1000元/台标准予以补助,补助资金由省、市按1∶1分摊。
三是聚焦重点,形成全过程智慧化监管工作合力。为积极推动重型载货车辆安装应用智能监控设备,省财政厅按照实施推进工作专班要求,做好无锡市试点工作的服务保障,及时研究解决试点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同时,配合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制定重型货车安装应用智能监控设备试点工作计划,明确重型货车智能监控终端、通信协议等技术要求,为全省推广打下良好基础。支持将全省统一的重型载货汽车智能监控安全监管平台建设项目纳入省级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清单,按程序报批立项。通过全过程智慧化监管,建立事前预防预警、事中智能防控、事后数据分析服务的运行机制,从源头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着力提升道路运输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