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10月31日发布《关于支持深圳探索创新财政政策体系与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支持深圳在财政政策体系与管理体制方面探索创新,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意见》明确支持深圳探索促进公共服务优质均衡的财政政策体系,支持深圳探索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支持深圳加快建立与先行示范区相适应的现代财税体制,支持深圳探索提升财政管理效能的有效路径。
《意见》要求,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共同富裕的民生发展格局。加快构建义务教育投入足额保障、非义务教育成本合理分担、规范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办学的教育投入体制,建立健全教育经费保障体系,在幼有善育、学有优教上取得新进展。鼓励深圳通过各项财税政策引导建立区域协同、错位发展、优质高效的公立医院体系,扩大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供给。考虑深圳人口持续净流入对住房的需求,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深圳保障性住房筹集建设的补助,加大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对深圳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老旧小区改造的支持力度,推动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
《意见》提出,支持深圳在全国税制改革中先行先试。发挥好深圳的改革开放重要窗口和前沿阵地作用,聚焦打造制度创新高地,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税收改革工作和研究课题,继续当好改革排头兵、试验田,努力为全国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研究符合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定位的税收政策,促进深港科技紧密协作、优势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