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规划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涉农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绩效,大姚县创新“十条措施”,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规划好、资金使用好、群众评价好。
严把资金使用范围。坚持“守底线、补短板、抓发展、促振兴”,严格落实资金使用“负面清单”,确保衔接资金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确保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大对突出产业优先发展导向,逐年提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的占比。
提高入库项目质量。坚持“提前谋划、规模适度、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加强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程序,每年11月底前谋划储备次年度建设项目,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将项目库建设质量纳入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内容,对入库项目质量低、规划项目调整大的予以通报批评,在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项目申报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中突出绩效评价结果。
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坚持“先论证后入库、先规划后实施”,每年编制实施方案,明确项目的实施地点、项目类别、资金规模、筹资方式、建设任务、补助标准、绩效目标、进度计划、责任单位等内容,兼顾脱贫村和其他村、脱贫户和其他户,做到能落地、能见效、可操作、可考核。
实行备案前置审查。坚持“县乡联动、前置审查、过程把关”,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和项目清单报上级财政和乡村振兴局,组织财政、发改、生态环境、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广电旅游、乡村振兴、林业、残联、民宗等上级部门,进行会审,提出前置审查意见建议。
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坚持“专班推进、专人负责、专项调度”,加大以工代赈方式推广力度,原则上当年计划实施的项目4月底前须全部开工,12月底前全面完工。建立有效衔接项目“半月调度、每月通报”制度,对开工迟缓、进度滞后的项目,及时督促加快项目建设。
按需保障支付资金。坚持“事前按评审预拨、事中按进度支付、事后按质量结算”,保持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规模不低于上年,资金支出进度达到全省平均进度,12月底前除质保金以外的所有资金支付达100%。
全过程实地核查。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紧盯过程抓落实、抓督促、抓监管,乡村振兴局、财政局等相关行业部门,每季度开展1次资金使用项目建设情况实地调研指导,聚焦项目开工、项目进度、项目质量、资金拨付、要素保障、公示公告、绩效目标等情况,看进度、查问题、强推进,推动项目建设好、资金使用好、目标实现好。
严格问题整改销号。坚持“及时发现问题、认真分析问题、坚决整改问题”,建立“问题项目黑名单”制度,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建立问题台账,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限时整改销号。对问题整改情况,每季度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真改、实改、改到位。
加强项目资产管理。坚持“建成一个、管护一个、用好一个”,乡镇组织对已建成的各类项目及时开展验收、移交、登记、确权等工作,逐一明确项目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监管权,落实管护责任、管护方式、管护经费,加强项目资产使用监管,盘活用好各类项目资产,确保项目资产建好管好、长期惠农惠民、持续保值增值。
开展绩效考评。坚持“无效不用钱、花钱必问效、问效必问责”,每年12月底前各项目部门和乡镇完成资金绩效自评,次年由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根据日常监管、上级通报情况开展评价,结果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先进示范创建推荐、衔接资金分配等参考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