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实施,做好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牟定县林草局结合部门职责将工作落到实处。
目前,牟定县林地保有量156.27万亩,森林面积142.88万亩,森林蓄积量430.23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65.60%;草原(草地)保有量112.42万亩,草原(草地)受保护率达到100%。
一直以来,牟定县林草局坚持主动出击,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抓好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打好线索、破案、防控攻坚战。围绕“四打四查”目标,全面打击非法猎捕、贩运、经营加工野生动植物等违法行为。为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及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积极开展“绿盾”“绿剑”“清风”等专项整治行动,增强群众对野生动植物保护各种法规和相关知识的认知,提升群众爱林护林与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为野生动植物保护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调查资料显示,全县分布的种子植物约874种,其中,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5种。分布的兽类有36种、鸟类98种、爬行类7种、两栖类5种以及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1种都得到有效保护。
面对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任务重、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压力大的问题,牟定县强化森林资源管理,规范林下种植,严格天然林资源管护,实施重要生态修复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保护,确保到“十四五”末,全县重点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达到90%以上。
强化森林资源监督管理。2022年底前初步建立森林资源动态监测预警体系,形成“天上看,地下核,及时督,及时查”工作体系;严格执行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政策,从严控制项目占用天然林、调整保护级别等行为;落实《云南省林下种植林地利用管理规范》,明确林下种植的原则和范围,强化监测管理。
科学开展造林绿化,持续加强生态涵养区及石漠化地区植被恢复,全面保护天然林,精准提升森林质量;落实退耕还林还草任务,建立巩固成果长效机制;按照国家部署,适时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草原和湿地保护与修复。
加强珍稀濒危野生植物拯救保护。2022年底前建立健全各级部门间野生植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联合执法监管长效机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采集、交易、利用珍稀濒危野生植物;采取就地、近地或迁地保护措施,确保受威胁物种受到有效保护;加强杜仲、野生稻的种质资源保存,适当条件下进行野外回归,促进野外种群恢复。
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结合牟定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争取将珍稀濒危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纳入自然保护地范围;保护、恢复和改善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生存环境,确保在2025年底前,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数量在2020年基础上增长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