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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简称“融创中国”)发布公告,披露股东特别大会投票表决结果,第1项至第3项普通决议案均获得超过50%的赞成票数,因此这些决议案获正式通过为公司普通决议案。
其中,第1项议案获99.43%投票赞成,即批准可转换债券发行、强制可转换债券发行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以及授权任何董事就使其生效作出一切事宜,并授予董事特别授权,以行使公司权力配发、发行及处置可转换债券转换股份及强制可转换债券转换股份。
第2项议案获93.64%投票赞成,即批准控股股东债券发行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以及授权任何董事就使其生效作出一切事宜,并授予董事特别授权,以行使公司权力配发、发行及处置控股股东转换股份。
第3项议案获99.84%投票赞成,即批准公司的法定股本通过新增50亿股股份由10亿港元增加至15亿港元,并授权任何董事或公司秘书就使其生效作出一切事宜。
(文章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