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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保障岚县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近年来,岚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机关职责使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打击、预防、监督、保护、服务的职能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实行“三大举措”当好企业的“暖心人”,用心用情全力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
排忧解难护航正常经营
致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环境,以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一是立足检察职能,加大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作用,突出监督重点,加大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经营秩序、影响全县营商环境的各类犯罪,重点惩治盗窃、抢夺、敲诈勒索、哄抢企业财物的犯罪,对涉及侵害企业的案件充分听取涉案企业的意见建议,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更加主动、优质、全面的服务,有力维护了县域社会经济秩序和营商环境。二是运用多元化手段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依法妥善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在办理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支持起诉案过程中,运用公开听证、与涉案企业座谈协商、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建议等多元化手段,在保障被支持起诉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维护涉案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在社会治理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三是坚持常态化扫黑除恶,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在依法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黑恶势力犯罪的同时,加大《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鼓励企业员工积极检举揭发有组织犯罪及“涉黑恶”线索,严防黑恶势力渗入员工队伍,为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企业周边治安环境的专项整治,维护企业管理秩序。
综合保护助力健康发展
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通过检察办案工作,协同其他部门共同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司法保护。一是依法妥善办理涉企公益诉讼案件,助推依法行政和企业发展。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招商引资的硬实力。为切实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精准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岚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既做公共利益的监督者和保护者,也做优化营商环境的行动者和建设者。结合数字检察建设,岚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水资源保护类案监督专项行动,就超量用水和无证取水行为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配合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对静兴高速公路项目违法占地、土地复垦违法、水土保持违法行为进行了全面调查。通过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履职,督促依法行政与企业合规经营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经营发展的影响。二是办好涉企重点案件,依法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工作。以涉案企业合规专项工作为抓手,助推企业守法经营、健康发展。对受理的涉企业、涉企业主要人员犯罪案件,根据案件事实证据情节准确甄别,打击利用“假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件3人,主犯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对于涉案企业有犯罪行为,但目前仍实际生产经营,案发后认罪认罚,有其他从轻、减轻情节的涉企案件,审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探索适用企业合规程序办理,最大限度保护涉案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三是强化民事检察监督,重点对涉企类虚假诉讼进行专项调卷审查。以涉企类民事审判案件为突破口,开展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活动,围绕虚假诉讼监督重点,2022年以来共查阅法院民事案件卷宗140余册。
更优服务提供司法保障
聚焦市场主体法治需求,深化涉企办案机制改革,不断拓宽服务渠道,强化服务措施,帮助企业健全内部管理、增强自身防范法律风险能力,努力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一是完善企业合规机制建设,推动政企沟通联络。为依法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有效惩治预防企业违法犯罪,促进企业依法守规经营,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岚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工商联等十二家单位制定出台《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细则 (试行 )》、《岚县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选任管理办法 (试行 )》这两个推进企业合规改革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了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机制,为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涉案企业守法经营、预防再犯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加强涉企案件管理,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渠道。案件管理部门在案件受理环节中增加涉企案件识别和标记,在涉企案件名称前统一标记“涉企”,案件涉及非公经济的,在案卡中统一填写。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立企业信访绿色通道,对企业控告申诉快速受理,及时处理。对涉企案件当事人到检察机关反映诉求的,由院领导接待。强化效能意识,7日内向企业程序反馈,3 个月内答复办理进展或处理结果。三是常态化开展入企服务,依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利用“知识产权日”,开展“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企业系列宣传活动,了解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需求,帮助企业理清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方向,提高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法律风险的规避意识,进一步促进企业合规经营。四是检察建议促进企业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涉金融风险相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书1份被采纳,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有力的保障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强化寄递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溯源治理,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业进行座谈,推进“七号检察建议”“八号检察建议”在岚县落地生根。
下一步,岚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坚持能动履职,主动将工作融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更加自觉对标、对表中央、省、市要求,对照企业期盼,切实抓好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以“四大检察”融合履职,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岚县检察)